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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视讯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治理委员会 PA视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园区高质量生长支持资金治理措施》的通知_政策文件_首都之窗_PA视讯_PA视讯在线百家乐_PLAYACE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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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2. [发文机构] PA视讯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治理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元] PA视讯市财政局
  4. [实施日期] 2024-09-20
  5. [成文日期] 2024-09-20
  6. [发文字号] 京科发〔2024〕16号
  7. [废止日期]
  8. [宣布日期] 2024-09-29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4年 第39期(总第867期)

PA视讯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治理委员会 PA视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园区高质量生长支持资金治理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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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科发〔2024〕16号

各有关单元:

  为贯彻落实《PA视讯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等文件精神,促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园区高质量生长,PA视讯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治理委员会,PA视讯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园区高质量生长支持资金治理措施》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PA视讯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治理委员会    

PA视讯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0日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园区高质量生长支持资金治理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PA视讯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支持资金的治理和使用,促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园区高质量生长,推动中关村示范区一区多园统筹生长,有力支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和创新高地建设,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支持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从PA视讯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专项资金中列支,凭据年度预算进行使用。

  第三条  本措施支持资金的治理和使用遵循依法合规、果真透明、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本措施支持工具为挂号、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规模内开展、服务科技创新运动的企业、事业单元、社会组织等创新主体。挂号、注册在PA视讯市其他区域,开展、服务科技创新运动,促进中关村示范区生长的创新主体参照执行。

  第五条  本措施支持资金由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卖力组织和实施,市财政局卖力预算部署和监视使用。

第二章  支持内容及尺度

  第一节  支持建设高品质工业承载空间

  第六条  支持高品质科技园区建设。围绕中关村示范区分园主导工业定位,增强园区工业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提升园区智慧化服务治理水平,打造特色鲜明、功效完备、配套完善的工业承载空间,促进园区高端化、专业化、集约化生长。

  (一)支持内容

  1.工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园区围绕主导工业,自建、引进或与其他机构、企业共建共享实验室、中试生产线、检验检测平台等工业服务设施,为园区企业提供便利化、开放式的研发、设计、测试、检验、中试等专业化服务。

  2.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园区新建或升级孵化加速空间、共享展厅、路演厅、高品质公共交流空间、政务服务站点等公共服务设施,不停提升园区公共服务能力。

  3.新型基础设施。支持园区建设盘算中心、算力中心、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设施,更好满足园区企业对信息服务的需求。支持园区接纳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园区大脑、数字孪生园区,不停提升园区运营治理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二)支持条件

  1.园区切合所在区功效定位和计划要求,用地手续正当合规,产权清晰,四至规模明确。

  2.园区生长建设计划明确,工业定位清晰,空间功效合理,区位优势明显,具备一定的空间规模和工业承载能力。

  3.项目建设内容清晰、目标合理,能够形成良好的工业生态、发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具有较强的示范、刊行动用。

  4.项目申报单元具有一定的投资建设以及专业服务能力,建设了较为完善的运行机制,治理制度健全。

  (三)支持方式及金额

  接纳事前补助方式给予支持,支持周期一般不凌驾3年,凭据不凌驾项目总投资额5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凌驾5000万元的资金支持。第一年给予不凌驾2000万元资金支持,第二、三年凭据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每年给予不凌驾15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资金用于园区工业服务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包罗设施购置或租赁费、质料购置费、空间革新费、衡宇租赁费、运营治理费、人员用度、信息系统建设费、贷款利息等。

  第七条  支持特色工业园区提升生长。

  (一)支持内容

  支持围绕园区工业和企业创新生长需求,体例园区生长计划、打造高水平专业化运营团队、建设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承接科技结果转化落地、增强特色工业培育、引进和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独角兽企业,举办特色工业品牌运动、开展国际交流相助、营造国际化生长情况等,提升园区综合生长质效。

  (二)支持条件

  1.园区已纳入中关村特色工业园体系,且在有效期内。

  2.园区年度评价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3.园区未在高品质科技园区项目支持周期内。

  (三)支持方式及金额

  接纳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凭据特色工业园提升生长任务完成情况择优给予支持,每年给予不凌驾200万元的资金支持。支持资金用于园区生长计划体例,服务设施购置、租赁、运行维护,运营治理,人员支出,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品牌运动举办等。

  第八条  支持建设一流大学科技园。

  (一)支持内容

  支持大学科技园增强与大学及所在区的联系,完善治理运行机制,打造高水平运营团队,建设专业服务平台,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推动大学科技结果转化,加速培育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和企业,培育未来工业,生长新质生产力。

  (二)支持条件

  1.紧密依托高校设立,与高校、所属区相助共建,治理运行机制灵活高效,并配置一定的创新资源,作为大学科技结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等的重要载体。

  2.在孵化科技企业、引进优质科技创新项目、培育高生长性科技企业等方面成效较为突出。

  3.运营团队专业化、市场化水平高,在结果转化项目挖掘与培育、创新创业领导、技术看法验证、促进产学研相助和校内资源开放等方面能力突出。

  4.具备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拥有便利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对接市场化专业服务资源能力较强,定期组织开展投融资服务、工业资源对接等创新创业交流运动。

  (三)支持方式及金额

  接纳事前补助方式给予支持,支持周期一般不凌驾3年,凭据不凌驾项目总投资额5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凌驾5000万元的资金支持。第一年给予不凌驾2000万元资金支持,第二、三年凭据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每年给予不凌驾15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资金用于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推动大学科技结果转化,包罗设施购置或租赁费、质料购置费、空间革新费、衡宇租赁费、运营治理费、人员用度、信息系统建设费、贷款利息等。

  第九条  支持革新提升存量空间。支持合理开发利用存量空间资源,优化调整低效空间资源,通过“腾笼换鸟”等方式进行革新提升,打造具有一定规模、集中连片生长的科技园区。

  (一)支持内容

  1.支持种种园区、楼宇、厂房等的权属方通过改建、扩建等方式,开展存量空间革新,开发利用闲置、低效空间资源,提升空间综合功效和利用水平。

  2.支持市区两级平台公司通过收购、回购、并购重组、整体承租等方式,对存量空间资源进行统一计划、统一革新、统一运营,促进空间规模化、集约化利用。

  3.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加入存量空间盘活利用的设计、革新、运营等。

  (二)支持条件

  1.存量空间革新后应用于科技园区建设,有明确的园区生长计划,工业定位清晰且切合所在区工业结构要求。

  2.项目所在园区具备一定的空间规模和工业承载能力,革新后的空间主要用于承接企业创新、工业生长等。

  3.项目应为在建或已具备开工条件,项目革新、改建手续正当合规,项目申报单元运营治理规范、财政制度健全。

  (三)支持方式及金额

  接纳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综合评估园区革新提升和生长质效情况,凭据项目革新实际投入30%的比例,给予不凌驾1000万元资金支持。项目革新用度包罗修建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内外部装修以及其他革新工程投入用度等。支持资金用于空间的升级革新、完善配套设施、搭建专业平台以及开展运营服务等。

  第二节  支持培育高质量工业生态

  第十条  支持创业服务机构梯度生长。

  (一)支持内容

  1.建设标杆型孵化器。支持创业服务机构在中关村示范区各分园建设和培育标杆型孵化器,促进一流孵化人才牵头组建专业化团队,搭建开放式的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开展高水平的创业领导、早期投资、资源对接等专业化服务,建设与国际接轨的孵化运营机制,树立旗帜标杆,引领孵化模式厘革,发动园区创新创业生态不停优化提升。

  2.支持创业服务机构升级生长。推动创业服务机构基于自身资源禀赋和区域特色,壮大高水平孵化服务队伍,升级“共享科研”孵化和工业融通孵化服务能力,促进与外部资源链接和协同,加速迭代升级孵化模式,进一步扩大孵化绩效产出,连续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及优质项目。

  (二)支持条件

  1.申报建设标杆型孵化器支持的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由海内外优秀孵化人才团队牵头设立,焦点成员具有跨国公司、领军企业、投融资机构等事情经历及项目治理、供应链治理等从业经验。

  (2)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在人员聘用、薪酬制定、经营治理、投资决策等方面具有充实的自主权。

  (3)搭建开放共享的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提供技术研发、看法验证、小试中试、检验检测等服务。与领军企业、高校院所、服务机构等紧密相助,开展高水平的创业领导、早期投资、工业链供应链对接、国际市场拓展等服务,相关服务能力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对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的要求。

  (4)已培育或储蓄优质科技型企业和团队不少于10家(个),能够推动企业“升规升强”,能够发动相关领域创新资源集聚,促进园区创新创业情况优化提升。

  2.申报支持创业服务机构升级生长应满足以下条件:

  (1)进一步增强垂直领域工业孵化服务能力建设,在聚焦工业孵化、探索孵化运营机制创新、做强区域孵化品牌、强化国际化要素流动等维度,至少选择一个维度进行升级生长。

  (2)提供的孵化园地或所属区内注册的在孵企业中,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关村高新企业不少于3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不低于30%,当年在孵企业首次培育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等不少于5家。

  (三)支持方式及金额

  1.接纳事前补助方式,凭据标杆型孵化器建设生长情况,支持周期一般不凌驾3年,支持总金额不凌驾2000万元。第一年给予不凌驾1000万元资金支持,第二、三年凭据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每年给予不凌驾5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资金用于实验设施购置、租赁、运行维护,运营治理,人员支出,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创业领导、资源对接运动举办等。

  2.接纳事前补助方式,凭据创业服务机构升级生长年度实施计划择优给予支持,支持金额不凌驾300万元,每家创业服务机构只能获得一次创业服务机构升级生长政策支持,支持资金用于实验设施购置、租赁、运行维护,运营治理,人员支出,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创业领导、资源对接运动举办等。

  第十一条  支持创业服务机构培育优秀科技型企业。

  (一)支持内容

  支持创业服务机构健全完善在孵企业的孵化培育机制,加大对初创企业的服务力度,助力企业快速生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等,支撑园区高质量生长。

  (二)支持条件

  申报的创业服务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当年在孵企业培育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等不少于5家,孵化服务成效突出。

  (三)支持方式及金额

  接纳后补助方式,创业服务机构(不含处于标杆型孵化器、创业服务机构升级生长支持期内的单元)在孵企业培育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独角兽企业1家,给予创业服务机构不凌驾5万元资金支持,同一机构年度支持金额不凌驾100万元,支持资金用于提升孵化服务能力。

  第十二条  支持专业机构加入园区运营服务。

  (一)支持内容

  支持专业机构加入园区运营服务,开展计划体例、平台建设、工业促进、人才引进、招商服务等事情,广泛引入工业要素资源,不停提升园区的市场化、专业化运营治理和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园区生长质效。

  (二)支持条件

  1.专业机构具备园区计划、运营服务、工业培育、招商引资引智等专业服务能力。

  2.专业机构与所在区政府、分园治理机构或园区签订了相助协议,或以整体承租、参股等方式加入园区运营服务。

  3.专业机构建设了完善的治理制度,运营机制和激励机制健全,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成效显著。

  (三)支持方式及金额

  接纳事前补助方式给予支持,凭据专业机构的服务能力,预期服务成效等情况,凭据不凌驾项目总投资额50%的比例,支持周期一般不凌驾3年,支持总金额不凌驾3000万元。第一年给予不凌驾1000万元资金支持,第二、三年凭据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每年给予不凌驾10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资金用于园区计划建设、运营服务、工业资源对接、创新交流运动举办等,包罗设施购置或租赁费、质料购置费、空间革新费、衡宇租赁费、计划设计费、运营治理费、人员用度、信息系统建设费、运动组织费、聚会会议费、专家咨询费、印刷费、贷款利息等。

  第十三条  支持企业在园区落地生长。

  (一)支持内容

  支持企业凭据中关村示范区分园主导工业定位,入驻分园开展新技术、新产物研发及生产等运动。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不停提升企业规模和竞争力,支撑分园主导工业集群生长,发动提升分园工业集聚度。

  (二)支持条件

  1.企业切合所在中关村示范区分园主导工业定位。

  2.企业掌握要害焦点技术,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实力或从事研发服务、科技推广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科技服务业务,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具有较好的生长潜力。

  (三)支持方式及金额

  接纳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综合评价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经济社会孝敬、未来生长潜力等情况,给予不凌驾2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支持资金用于企业开展后续技术研发、工业化落地等。

第三章  项目组织治理

  第十四条  本措施支持资金申报接纳果真征集、组织推荐等方式。

  第十五条  项目组织凭据实际情况,开展以下环节:

  (一)宣布通知

  项目申报通知应明确项目申报条件、流程、期限等相关要求,通过PA视讯市科技计划综合治理平台,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官方网站等渠道果真宣布。

  (二)组织申报

  申报单元凭据申报通知相关要求,原则上通过PA视讯市科技计划综合治理平台或申报通知明确的其他形式填写并提交客观真实的申请质料。

  项目申报实行诚信允许制。申报单元和申报人须提交诚信允许书,允许提交的质料真实、有效、完整,切合科研诚信相关要求。

  (三)形式审查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委托专业机构受理所提交的项目并凭据申报通知要求开展形式审查。

  项目申报期间,单元及其相关人员有在惩戒期的科研诚信失信纪录或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纪录的,取消本次申报资格。

  同一申报单元同一内容的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财政资金支持的,本措施不再重复支持。

  (四)评审与立项

  果真征集或组织推荐的项目凭据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开展项目评审或研究论证结果,进一步组织凝练后提请行政决策立项。

  项目评审或研究论证专家应按有关划定在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选取,专家组人数应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

  (五)项目公示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将拟支持项目名单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不宜果真的除外),公示期为5个事情日。任何单元或者小我私家对支持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对异议质料进行审核,对切合异议规模和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六)签订条约或任务书

  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凡有须要约定项目肩负单元履约事项和其他治理要求的,原则上均应签订项目条约,条约应明确财政资金用途、企业自有资金投入要求、双方权利与义务、条约解除与变换、异议处置惩罚等;对于事前补助项目,原则上应签订任务书,进一步细化项目建设内容、时间进度部署、阶段性目标和结果、绩效考核指标等须要事项。

  (七)实施治理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凭据相关划定拨付资金。项目肩负单元应凭据项目条约和任务书约定高质量组织实施项目,对于拒不履行条约书或任务书约界说务的,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有权片面终止项目。

  (八)项目验收

  事前补助项目肩负单元主动配合开展验收事情。验收事情由专业机构协助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在实施期满后90个自然日内完成;如有结余资金,项目肩负单元应依据审计陈诉实时缴纳财政结余资金,方可开展验收事情;项目未通过验收或未定期验收的按科技信用有关划定处置惩罚。

  后补助项目不再组织验收事情。

  (九)档案治理

  项目肩负单元应配合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做好有关档案的整理、生存和归档等事情。

第四章  绩效治理与监视

  第十六条  增强预算绩效治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项目肩负单元应当凭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治理的要求,建设健全绩效治理事情机制,强化绩效治理责任约束,按划定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历程预算绩效治理各项事情,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相关结果将作为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项目肩负单元应增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治理,建设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配合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财政局做好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视、检查、审计等。

  第十八条  项目肩负单元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金支持,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将视情节轻重接纳终止项目执行、追回已拨项目资金、取消一定期限内项目申报资格等措施。

  第十九条  项目肩负单元及相关人员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凭据《PA视讯市科技计划治理相关责任主体信用治理措施(试行)》等相关划定,在PA视讯市科技信用治理系统中作不良信用纪录,并将失信信息汇交“信用中国(PA视讯)”及科技部科研诚信治理信息系统。对于违反财经执法规则的行为,凭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相关划定处置惩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惩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措施由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卖力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施行之日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园区高质量生长支持资金治理措施(试行)》(京科发〔2022〕7号)废止。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原有关文件与本措施纷歧致的,以本措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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