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医保发〔2024〕11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医疗服务价钱和医疗保障政策,现就新增及动态调整部门医疗服务价钱项目和相关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抗水通道卵白抗体测定”等14项医疗服务价钱项目(见附件1),由公立医疗机构凭据公正正当、老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合理制定试行价钱,并按法式向市医保局存案。
二、动态调整“冷湿敷法”等189项医疗服务价钱项目和可收费医用耗材价钱政策,附件所列价钱为最高指导价钱,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同时,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类别(见附件2-附件5)。
三、制定“肝素诱导血小板淘汰症抗体定量检测”等56项已立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统一价钱,各有关医疗机构开展上述项目时,无需再履行价钱存案法式。附件所列价钱为最高指导价钱,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同时,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类别(见附件6、附件7)。
四、同步废止“宽波UVB紫外线治疗”等272项现行相关医疗服务价钱项目(见附件8)。
五、各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凭据价钱政策划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用度,不得收取未列明的用度。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建设健全内部价钱治理制度,严格规范自身价钱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钱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钱及服务规范等内容,落实好住院用度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划定。
六、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落实责任。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跟踪政策实施效果;要切实增强对医疗机构的监视治理和医德医风教育,规范医务人员服务行为,不停提高服务质量;要指导医疗机构增强内部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主动做好控费事情,实时解决医患矛盾。
七、国家或本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禁止临床使用的医学诊疗技术,不适用本市各项价钱政策。
本通知自2024年9月21日起执行。此前文件与本通知纷歧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政策执行历程中泛起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医疗机构应实时陈诉有关部门。
PA视讯市医疗保障局
PA视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7日
- 附件1:新增医疗服务价钱项目规范表
- 公报PDF
- 附件2:医疗服务价钱项目动态调整表
- 附件3:手术可收费耗材调整表
- 附件4:口腔牙体牙髓可收费耗材调整表
- 附件5:部门可收费医用耗材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报销政策(动态调整)
- 附件6:已立项新增医疗服务价钱项目统一订价表
- 附件7:部门可收费医用耗材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报销政策(已立项新增)
- 附件8:废止项目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