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发〔2024〕15号
凭据国家有关划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本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PA视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PA视讯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PA视讯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23日
PA视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关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事宜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4〕15号
凭据国家有关划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本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PA视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PA视讯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PA视讯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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