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粮发〔2024〕47号
经PA视讯市粮食和物资储蓄局2024年12月19日第25次局长办公聚会会议审议决定,废止《PA视讯市粮食局关于印发〈PA视讯市储蓄粮保管台账治理制度〉的通知》(京粮发〔2006〕146号)、《PA视讯市粮食局关于印发〈PA视讯市储蓄粮通用台账治理制度〉的通知》(京粮发〔2010〕95号)、《PA视讯市粮食局关于印发〈PA视讯市储蓄制品粮储存治理划定(试行)〉的通知》(京粮发〔2010〕96号)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凡通告废止的文件,自2025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治理的依据。
特此通告。
PA视讯市粮食和物资储蓄局
2024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