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的决策部署,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生长思想,在生长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实施育儿补助制度,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气氛。
事情中要做到:坚持改善民生、惠民利民,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成本;坚持统筹衔接、保障公正,与现行民生政策相衔接,确保切合条件的婴幼儿平等享受补助;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考虑人口生长状况和经济社会生长水平,合理确定补助规模和尺度,确保财政可肩负、政策可连续;坚持宁静规范、轻便易行,严格资格审核,规范发放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确保资金宁静,切实把好事办妥。
二、补助工具和尺度
(一)补助工具。从2025年1月1日起,对切合执法规则划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助,至其年满3周岁。
(二)补助尺度。育儿补助按年发放,现阶段国家基础尺度为每孩每年3600元。其中,对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助月数折算计发补助。对凭据育儿补助制度划定发放的育儿补助免征小我私家所得税。在最低生活保障工具、特困人员等救助工具认定时,育儿补助不计入家庭或小我私家收入。
三、申领法式
育儿补助由婴幼儿的怙恃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划定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申领。具体法式如下。
(一)申请。申领人填写有关信息,提供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质料,并对所提供信息及质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允许。申领人主要通过育儿补助信息治理系统线上申请,也可线下申请。
(二)初审。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服务处)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事情。
(三)审核确认。县级卫生康健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并将相关信息提供应同级财政部门。
(四)抽查。市级卫生康健部门按一定比例,对补助工具信息进行抽查。省级卫生康健部门凭据需要开展抽查,实行动态羁系,确保资金宁静。
四、资金来源和补助发放
(一)财政分管比例。中央财政自2025年起设立配合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育儿补助补助资金”,对发放国家基础尺度育儿补助所需资金,按比例对东部、中部、西部地域予以补助。地方提标部门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自行肩负。
(二)补助发放时间。各省份结合实际确定具体发放时间,提高发放效率,确保补助实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补助发放渠道。发放渠道为申领人或婴幼儿的银行卡或其他金融账户,勉励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助资金“一卡通”或婴幼儿的社会保障卡发放。
五、治理和监视
(一)信息治理。建设全国统一的育儿补助信息治理系统,结合“出生一件事”联办,强化地域间、部门间信息共享。建设信息治理制度,做好信息收集、处置惩罚和利用等事情,落实信息宁静责任,保障小我私家信息宁静。增强信息动态监测,定期开展数据汇总分析,为做好政策评估及调整优化提供支持。
(二)全程监视。审计部门、财政部门要增强全历程监视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视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糜烂问题。育儿补助制度实施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视。卫生康健部门、财政部门增强资金使用治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增强组织实施
(一)增强组织领导。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各地域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位、保障到位、落实到位。省级政府要增强统筹治理和财政蒙受能力评估,确保育儿补助政策与当地域经济社会生长水平相协调、与同类地域保持概略平衡,确保本级财政和下级财政可蒙受、可连续。省级卫生康健部门、财政部门要凭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域人口与生长实际,制定本省份实施方案,经省级政府同意后,报国家卫生康健委、财政部存案。育儿补助制度有关治理规范由国家卫生康健委、财政部另行制定。
(二)做好衔接规范。各省份在市级行政区域内执行统一的育儿补助政策及尺度,地域差异较小的省份也可在本省份内执行统一的育儿补助政策及尺度。县级以下政府不得自行出台育儿补助政策或尺度。省级或市级政府部门拟出台其他育儿补助政策或提标的,应增强事前论证评估,并凭据民生政策存案有关要求,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存案。
(三)增强实施效果。结合孕产妇保健、住院临盆和婴幼儿预防接种、康健治理、户籍挂号、社会保障卡申领等,优化服务流程,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群众知晓率。各地域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评估育儿补助制度实施情况,实时总结经验做法、完善政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