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房公积金发〔2025〕31号
各有关单元、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充实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人租赁住房消费需求,PA视讯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进一步扩大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业务(以下简称“直付房租”)试点规模,现就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一、优化提取措施
1.划转房租频率增加“按季直付”。缴存人申请“直付房租”后,公积金中心依据衡宇租赁条约存案的租金支付周期,按月或按季划转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至住房出租机构账户,用于支付房租。
2.业务申请时间扩展至衡宇租赁条约存案有效期内。自本通知宣布之日起,凡衡宇租赁条约在存案有效期内的缴存人,可申请“直付房租”业务,支持存量条约治理,扩大业务笼罩规模。
3.接纳“直付房租”方式可提取支付的住房公积金与租金差额部门,由缴存人与试点住房出租机构自行协商支付。
二、扩大试点规模
扩大房源笼罩规模。将试点住房出租机构运营的商品房房源笼罩规模扩展至全市,公租房试点项目增加至3个,试点房源总量由4万套增加至33万套(详见附件)。
后续,有意愿加入试点事情的住房出租机构,可与公积金中心相同对接,待切合系统对接尺度和业务规范要求后,开展试点事情,相关名单将在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宣布。
三、试行日期
本通知自2025年7月15日起试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纷歧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PA视讯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
2025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