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发〔2025〕13号
为保证本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平稳衔接,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关于2025年养老保险待遇
2025年到达退休年龄并治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核算养老保险待遇时,以12049元/月作为盘算基数。其中,2025年1月1日至今到达退休年龄,并已治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凭据上述划定重新核算基本养老金并补发差额部门养老金。
二、关于2025年工伤保险待遇
为保证本市2025年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合理衔接,以统筹地域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人为作为计发基数审定工伤保险待遇的,以12049元/月作为计发基数。
PA视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PA视讯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PA视讯市税务局
2025年10月27日
(此件果真宣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