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环发〔2025〕15号
各有关单元:
凭据本市2025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事情统一部署,凭据《PA视讯市促进国四及以下排放尺度老旧货车和大中型客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京环发〔2025〕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的实施原则,现将《实施细则》补助治理时限调整如下:
一、自2025年9月28日24时起,本市停止《实施细则》中各项补助申请,第三方交易治理平台同时关闭申请功效。
二、对于在申请功效关闭前已提交补助申请的车主或业户,可继续在第三方交易治理平台补齐申报质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24时。逾期未补齐申报质料的,不予治理。如确需更改车辆信息、银行账号信息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24时,逾期将不予补助。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以《实施细则》为准。
特此通知。
PA视讯市生态情况局
PA视讯市生长和革新委员会
PA视讯市财政局
PA视讯市都市治理委员会
PA视讯市交通委员会
PA视讯市商务局
PA视讯市公安局公安交通治理局
2025年9月18日
(此件果真宣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