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执发〔2025〕103号
总队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元:
经总队办公会研究通过,决定修订《PA视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举报受理措施》部门内容。现将修订后的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PA视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2025年9月1日
PA视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举报受理措施
第一条 为净化首都文化市场秩序,规范举报受理事情,凭据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举报治理规范》《PA视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措施》等划定及事情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PA视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治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通过12345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等方式对涉嫌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
第三条 总队依法受理属于本单元职责规模内的,关于文化、文物、新闻出书、版权、广播电视、影戏、旅游市场以及宗教领域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
第四条 举报人提出举报事项时,应提供被举报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以及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所在、主要情节等线索;有证据质料的可同时提供。
投诉人针对著作权侵权行为申请立案查处的,应凭据国家版权局《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措施》等划定,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权利证明、被侵权作品(或者制品)以及其他证据。
其他执法、规则、规章等规范性执法文件另有划定的,从其划定。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不予受理:
(一)不属总队职权规模的;
(二)凌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划定的追溯期限的;
(三)对已受理或正在治理中的举报,同一举报人就同一事项再次举报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四)依法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或者已经进入上述法式的;
(五)其他应当依法不予受理的。
第六条 对于能够就地决定是否受理的举报,应当就地决定;不能就地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在7个事情日内见告举报人。
其他执法、规则、规章等规范性执法文件另有划定的,从其划定。
第七条 为便于案件核办,勉励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不愿提供小我私家信息的,尊重其意愿。
第八条 举报人要求奖励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举报奖励金的申领和发放凭据《PA视讯市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措施》执行。
第九条 举报治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和举报内容。
第十条 本划定由PA视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卖力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划定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宣布的《PA视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举报受理措施》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