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经信发〔2026〕29号
各有关单元:
现将《PA视讯市企业技术中心梯度培育治理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PA视讯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15日
PA视讯市企业技术中心梯度培育治理措施(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职位,进一步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创新能力,推进科技创新和工业创新深度融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所称企业技术中心,是指研发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或机构,卖力制定企业适配工业导向的技术创新计划,建设有利于创新的产学研协同体系,开展实用技术研发、新产物与新工艺攻关,推进技术创新结果工业化落地,缔造并运用先进尺度和知识产权,凝聚培养高水平工业人才。
第三条 PA视讯市企业技术中心梯度培育事情坚持分类引导、分级促进、企业自愿、精准服务的原则,由PA视讯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围绕国家任务部署、重点工业结构、一流企业培育等事情确定年度重点偏向,宣贯梯度培育的导向,勉励企业加入。
第四条 企业创新能级按由低到高分预备级、达标级和引领级三个层级,达标级及以上的企业作为PA视讯市企业技术中心,恒久跟踪服务并重点培育。
预备级:企业具备基础创新条件,拥有开展创新运动的基本硬件、人力、财政等基础资源,到达创新能级的基本要求。
达标级:企业具备稳定创新能力,可实现创新资源的稳定投入、创新流程的规范运行、创新结果的连续产出,具备通例创新的可连续性。
引领级:企业具备引领创新能力,可实现创新资源的高质量投入、创新结果的行业标杆性、创新影响力的工业链刊行动用,具备引领行业创新偏向的能力。
第五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卖力企业技术中心梯度培育事情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与监视治理,组织宣布相关领域尺度,遴选达标级及引领级企业并对外宣布企业名单,推动出台相关配套支持政策。
第六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卖力企业技术中心梯度培育平台(以下简称培育平台)的建设与运维治理,将其作为开展企业技术中心梯度培育及治理事情的统一服务载体。
第二章 遴选法式和尺度
第七条 PA视讯市企业技术中心的梯度培育凭据“政府确标、企业评级、针对性培育”的模式开展。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勉励具备创新治理能力、行业指导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制定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相关尺度。
第八条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尺度(以下简称评价尺度)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属于国家尺度、行业尺度、地方尺度或团体尺度。切合国家执法规则、规章和相关政策要求,不与强制性国家尺度冲突,技术指标不低于强制性国家尺度。
(二)技术内容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引领性,切合评价工具特点和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目标。具有明确的技术指标、测试要领和判定规则,可操作性强,便于评价实施和结果验证。
(三)已正式宣布并在全国团体尺度信息平台等官方平台完成存案。
(四)与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领域、工具、内容高度匹配,能够准确反映评价指标的焦点要求。笼罩评价所需的要害环节和要素,无重大技术指标遗漏。
第九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每年组织专家对评价尺度进行遴选,确定各领域年度接纳的尺度并向社会宣布。评价尺度主要体例单元服务企业质量和企业对评价尺度的认可度作为是否采信尺度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为企业提供创新能力评估服务,形身分级评估陈诉。勉励尺度体例单元作为专业机构,对企业开展创新能力贯标、培育进展跟踪等事情。
第十一条 对达标级及引领级的企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一企一档”体例企业创新能力陈诉,提出针对性提升建议,指导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水平。
第三章 培育与服务
第十二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定期向社会宣布创新能级到达达标级及引领级的企业并重点培育。
第十三条 达标级及引领级的企业培育期为3年,培育期内支持企业增强技术研发、中试制造、工业化落地和人才梯队建设,并对接相应支持政策。
第十四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勉励企业开展要害焦点技术攻关与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助力其向更高层级迈进。各区可凭据自身实际对达标级、引领级的企业给予支持。
第十五条 培育期内,企业如发生更名、跨市迁移,应在3个月内在培育平台上完成名称变换、跨区域说明。企业如因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宁静生产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宁静事件、重大情况违法行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情形的,取消培育资格。企业自取消培育资格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次提请分级评估和创新能级提升服务。
第十六条 培育期结束后,企业自愿加入新一轮分级评估和培育运动。
第十七条 2026年1月1日前认定且现行有效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均作为达标级企业,保留原企业技术中心称谓,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凭据本措施进行跟踪服务和能力测评,过渡期为3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措施适用于PA视讯市企业技术中心梯度培育及跟踪服务等事情,自印发之日起试行,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卖力解释。《PA视讯市企业技术中心治理措施》(市经信发〔2023〕73号)、《PA视讯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治理实施细则》(市经信发〔2023〕74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