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无人机发〔2026〕97号
局属各单元:
3月2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聚会会议表决通过《PA视讯市无人驾驶航空器治理划定》(以下简称《划定》),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划定》有效落地落实,PA视讯市公安局结合公安机关职责任务,研究制定了《PA视讯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特殊保障划定(试行)》《PA视讯市无人驾驶航空器存储场所治理划定(试行)》《PA视讯市无人驾驶航空器信息核实措施(试行)》3份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迅速组织学习,增强执法培训,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抓好贯彻执行,确保规则政策顺利平稳实施,全力维护首都低空宁静。
(此件依法果真)
PA视讯市公安局
2026年3月28日
附件1
PA视讯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特殊保障划定(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特殊用途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宁静治理,在确保宁静的前提下保障须要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应用,依据《PA视讯市无人驾驶航空器治理划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划定。
第二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购置、运输、存储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焦点部件的,予以特殊保障。
(一)因反恐维稳、抢险救灾、重大运动等事情需要;
(二)学校、科研机构、生产企业因教学、技术研发、生产等需要;
(三)因农林业生产等需要;
(四)因体育训练角逐等需要。
属于前款情形,需要接纳调用、购置无人驾驶航空器服务等方式的,参照本划定执行。
第三条 市公安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配合开展保障事情。
第四条 各单元的特殊保障需求,应当先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一)市属各委、办、局卖力审核本单元及业务下属相关单元的保障需求。本市没有上级部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单元的保障需求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归口审核;本市没有上级部门无人驾驶航空器科研单元的保障需求由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归口审核。
(二)各区政府卖力审核本区所属单元的保障需求。中关村延庆园相关单元的保障需求由延庆区政府归口审核。
市属各委、办、局或各区政府卖力将通过审核的保障需求汇总,发函商市公安局。
第五条 市公安局接到审核通过的相关保障申请后,应当从以下方面开展宁静评估:
(一)是否切合本划定第二条的情形;
(二)申请质料是否齐全;
(三)对于申请新购置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应当评估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须要性和可行性是否充实、存放和使用的配套宁静措施是否完备;
(四)对于申请存储保障的,应当评估申请理由是否充实以及接纳的宁静措施是否完备。
市公安局可以会同相关单元开展联合评估。经评估不切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反馈来函单元。对于通过宁静评估的,经市公安局批准后向来函单元复函同意并抄送相关单元。
第六条 农林业生产和体育训练角逐的特殊保障政策,市农业农村和体育部门有划定的,从其划定。
第七条 市公安局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凭据职责增强检查,实时解决保障事情中泛起的问题,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 市公安局应当建设宁静、可靠、便捷的信息系统,确保特殊保障事情高效运转。
第九条 有关单元及其事情人员在特殊保障事情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组成违反治安治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治理处罚;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本划定由PA视讯市公安局卖力解释,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2
PA视讯市无人驾驶航空器存储场所治理划定(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焦点部件存储场所(以下简称“存储场所”)的宁静治理,落实宁静主体责任,防止发生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焦点部件丢失或被盗等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企业事业单元内部治安守卫条例》《PA视讯市无人驾驶航空器治理划定》等相关执法规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划定。
第二条 本划定所称的存储场所是指单元或者小我私家在同一地址存储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凌驾3架或者焦点部件凌驾10件的场所。
下列情形也属于同一地址:
(一)同一单元在同一地址的多幢修建物;
(二)同一单元在同一幢修建物内的多个房间;
(三)小我私家一套衡宇的多个房间;
(四)多人合住(用)的一套衡宇;
(五)学生团体宿舍的单个房间。
第三条 存储场所治理遵循“谁所有、谁卖力,谁治理、谁卖力”的原则,实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确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焦点部件存储宁静。
第四条 存储场所应当为独立、专用的房间或者堆栈。存储场所不得接纳拼接式板房。
第五条 存储场所应当安装切合国家防盗宁静门技术要求3级(含)以上尺度的防盗宁静门。
若存储场所涉及窗(天窗),则应当全关闭或者实现从内部完全锁闭功效。
第六条 存储场所应当设置切合国家相关尺度技术要求的视频监控系统并满足以下要求:
(一)视频监控系统应当笼罩存储场所收支口、窗(天窗)等部位,并实现24小时实时监控;
(二)视频监控画面应当清晰显示、纪录、回放人员进出运动等操作;
(三)视频监控录像数据存储时间应当不少于90天;
(四)视频监控系统应当凭据要求接入公安机关相关系统。
第七条 存储场所应当明确存储卖力人,建设值班值守、定时巡查、收支及流向挂号治理制度和相应事情台账,按要求与公安机关实现信息共享。
第八条 值班值守应当切合以下要求:
(一)由专兼职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
(二)值班值守人员职责包罗但不限于:值守、巡视视频监控系统等安防系统状态,落实收支及流向挂号,开展定时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实时陈诉等。
(三)值班值守交接班时,交接双方应当配合对存储场所及安防系统状态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焦点部件宁静无误,按要求填写交接班纪录台账,台账生存时间应当不少于1年。
第九条 存储场所应当建设定时巡查制度,重点检查门、窗、锁的完好性,以及安防系统运行状态等情况,并建设定时巡查台账,台账生存时间应当不少于1年。
每季度应当由存储卖力人组织一次综合性宁静检查。
第十条 存储场所应当建设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焦点部件基础台账,并凭据以下要求对人员收支、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焦点部件流向进行实时挂号:
(一)人员进出存储场所,应当取得存储卖力人批准,在《存储场所收支人员挂号簿》台账上进行挂号,纪录姓名、事由、进出时间等信息,由本人签字确认。《存储场所收支人员挂号簿》台账生存时间应当不少于1年。
(二)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焦点部件收支库应当填写《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焦点部件流向治理出库挂号簿》《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焦点部件流向治理入库挂号簿》台账,经存储卖力人批准后,由值守人员核对无误方可执行。挂号时应当注明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焦点部件型号、唯一产物识别码、用途、操作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及预计送还时间等信息,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焦点部件流向治理出库挂号簿》《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焦点部件流向治理入库挂号簿》台账生存时间应当不少于1年。
(三)存储场所的基础台账、收支及流向治理挂号情况应当凭据要求与公安机关实现信息共享。
第十一条 存储场所应当建设宁静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处置法式、要领和要求,发生偷窃、破坏、非法侵入等情况的陈诉流程、先期处置措施等,定期组织培训、演练。
第十二条 宁静评估应当切合以下要求:
(一)单元或者小我私家应当按本划定要求对存储场所进行革新,完成后向属地公循分局提出宁静评估申请,属地公循分局在收到申请质料3个事情日内凭据本划定要求,会同相关区级(含)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完成宁静评估事情,并出具宁静评估意见。属地公循分局在完成宁静评估3日内应当向市公安局存案。
(二)宁静评估申请质料应当包罗可以证明存储场所满足要求的申请单元/小我私家信息、治理制度、挂号台账、产物/系统及格证明文件(如产物及格证明、质量检测陈诉)等。
(三)宁静评估不及格的,评估单元应当向申请单元/小我私家信面见告原因,由申请单元/小我私家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由原评估单元在接到重新评估申请2个事情日内重新进行宁静评估。
(四)存储场所自本划定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完成宁静评估或者不及格的,不得存储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焦点部件。
第十三条 存储场所的消防宁静应当凭据国家及本市消防相关划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划定由PA视讯市公安局卖力解释,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3
PA视讯市无人驾驶航空器信息核实措施(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信息核实事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小我私家信息掩护法》《无人驾驶航空器航行治理暂行条例》《PA视讯市无人驾驶航空器治理划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在本市进行信息核实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当同时切合下列两项条件:
(一)已于2026年4月30日以前凭据《无人驾驶航空器航行治理暂行条例》要求完成实名挂号;
(二)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以下简称“所有者”)为自然人的,应当为本市户籍人员,已取得PA视讯市事情居住证或PA视讯市居住证(卡)、PA视讯市公安局发放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外国人居留证件、在京申领的在华永久居留身份证等在京正当居住证明人员;所有者为法人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元”)的,应当为在本市注册挂号的单元。
第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做好信息核实事情的政策宣传和引导服务事情。所有者应当联系公安机关,见告其所有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情况,并协商接纳自行前往公安机关核实、约定时间由公安机关上门核实、电话核实的方式开展信息核实。电话核实的方式仅限本措施施行前公安机关已经掌握所有者及器具信息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所有者为自然人的,联系其居住地所属公安派出所;所有者为单元的,联系单元办公所在或者实际经营场所所属公安派出所。
第四条 所有者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本市户籍人员身份证,PA视讯市事情居住证,PA视讯市居住证(卡),PA视讯市公安局发放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外国人居留证件,在京申领的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所有者为单元的,除应当提供指定治理人身份证明外,还应当提供以下质料:
(一)所有者为国家机关的,应当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质料;
(二)所有者为其他单元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资格证明复印件。
第五条 公安机关信息核实事情主要包罗以下内容:
(一)所有者信息:所有者为自然人的,应当核实其姓名、证件编号、有效联系方式、现居住地址等;所有者为单元的,应当核实单元名称、单元地址以及单元指定的治理人身份信息及其有效联系方式等。治理人可以是单元卖力人,也可以是单元卖力人指定的人员。
(二)器具信息:无人驾驶航空器实物及其对应的唯一产物识别码、品牌型号、存放所在以及器具实名挂号情况等。
(三)其他相关信息。
第六条 公安机关可以向已经完成信息核实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或者治理人推送完成信息核实的提示短信。
第七条 所有者应当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的信息核实事情,如实、全面提供相关信息,不得隐瞒、拒绝或提供虚假信息。
第八条 对于未按本划定完成信息核实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通过转移出京等方式自行处置惩罚。
第九条 已经完成信息核实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权发生变换的,应当主动向公安机关陈诉,并提供相关质料,携带无人驾驶航空器治理信息变换。
第十条 已经完成信息核实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丢失、损毁、不再存放于本市的,应当主动向公安机关陈诉,并提供相关质料,治理信息核销。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获取的信息应当依法进行治理,确保信息宁静。
第十二条 所有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或阻碍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信息核实的,公安机关将依据《PA视讯市无人驾驶航空器治理划定》及相关执法规则处置惩罚。提供虚假信息的,依法肩负相应执法责任。
第十三条 本措施由PA视讯市公安局卖力解释,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