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规自发〔2026〕180号
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元:
为进一步规范PA视讯市计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及各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PA视讯市计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版)》(京规自发〔2025〕368号)附件基准表中法定罚款幅度凌驾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门事项裁量基准进行细化调整,并结合执法事情实际对城建档案逾期未移交事项裁量基准予以细化,共修订64项。现将修订内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元认真组织学习,裁量基准总则及未修订职权事项仍按原基准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PA视讯市计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