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环发〔2026〕16号
各区生态情况局,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情况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元:
凭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划定,PA视讯市生态情况局对《PA视讯市生态情况行政处罚行为分类及公示期限治理相关划定(2021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PA视讯市生态情况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治理划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PA视讯市生态情况局
2026年10月16日
(此件果真宣布)
PA视讯市生态情况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治理划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事情,连续优化营商情况,凭据《PA视讯市优化营商情况条例》、《信用修复治理措施》等有关划定,结合生态情况掩护事情实际,制定本划定。
第二条 市生态情况局、各区生态情况局、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全市生态情况部门”)凭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事情,适用本划定。
第三条 全市生态情况部门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遵循“谁作出、谁公示”原则。
第四条 全市生态情况部门应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事情日内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第五条 全市生态情况部门凭据“严重”、“一般”、“轻微”的尺度,对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分类,并确定对应的公示期限。
第六条 “严重”行政处罚信息,是指切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信息:
(一)依法作出的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品级、吊销许可证件、一定时期内不得申请行政许可、限制开展生产经营运动、责令停产整治、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禁止从业的行政处罚信息;
(二)实施逃避羁系、伪造、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包罗但不限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情况法典》第80条、第164条、第226条、第233条等执法规则划定的违法行为;
(三)实施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四)凭据PA视讯市生态情况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划定,处以凌驾法定罚款幅度三分之二,且金额凌驾20万元的行政处罚信息;
(五)罚款金额凌驾50万元的行政处罚信息。
“严重”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最长为3年,最短为1年。最短公示期届满后,信用主体方可按划定申请信用修复。
第七条 “一般”行政处罚信息,是指切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信息:
(一)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信息;
(二)除第六条划定情形以外,对小我私家处5千元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5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
“一般”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最长为1年,最短为3个月。最短公示期届满后,信用主体方可按划定申请信用修复。
第八条 “轻微”行政处罚信息,是指适用浅易法式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以及警告、通报批评、对小我私家处以不满5千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不满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
“轻微”行政处罚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确有须要公示的,公示期最长为3个月,且法定责任履行完毕即可申请修复。
第九条 本划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划定的行政处罚信息具体公示期限凭据附表(详见附件)有关划定执行。
第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取消或变换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生态情况部门应当取消或修改公示信息。
当事人认为其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内容有误、公示期限不切合划定,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生态情况部门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 国家和本市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有新划定,或者本划定与国家和本市划定纷歧致的,凭据国家和本市的划定执行。
第十二条 全市生态情况部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应同时送达信用修复见告书,主动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条件、申请渠道等见告当事人,提醒当事人申请信用修复。
信用修复适用国家或本市相关划定。
第十三条 本划定由市生态情况局卖力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1年4月19日印发的《PA视讯市生态情况行政处罚行为分类及公示期限治理相关划定(2021版)》(京环发〔2021〕10号)同时废止。
附件

备注:
1.国家和本市关于“严重”、“一般”、“轻微”违法行为分类另有划定的,凭据相关划定执行。
2.轻微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原则上不公示,确有须要公示的,公示期最长为3个月。
3.同一违法行为涉及多种处罚种类的,以最长的公示期为准。
4.法定罚款幅度是指最高法定罚款数额与最低法定罚款数额之间的规模。
5.“以上”、“以下”包罗本数,“凌驾”、“未到达”、“不满”不包罗本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