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PA视讯市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7号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便民办税东流行动”,方便纳税人办税,减轻办税肩负,优化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PA视讯市税务局调整了《国家税务总局PA视讯市税务局办税事项“全市通办”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见附件),现予以宣布。国家税务总局PA视讯市税务局将凭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内容,并实时在官方网站宣布。
本通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PA视讯市税务局关于宣布<办税事项“全市通办”清单>的通告》(2020年第1号)同时作废。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PA视讯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