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运函〔2021〕16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生长革新委:
为了更好地指导各地深化绿色出行建设行动,进一步细化事情要求,并为2022年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做好准备,凭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生长革新委关于印发〈绿色出行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交运函〔2020〕490号),结合各地建设实施方案,我们制定了《绿色出行建设行动考核评价尺度》,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生长革新委办公厅
2021年10月18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生长革新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出行建设行动考核评价尺度》的通知
交办运函〔2021〕16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生长革新委:
为了更好地指导各地深化绿色出行建设行动,进一步细化事情要求,并为2022年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做好准备,凭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生长革新委关于印发〈绿色出行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交运函〔2020〕490号),结合各地建设实施方案,我们制定了《绿色出行建设行动考核评价尺度》,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生长革新委办公厅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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