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40号
凭据《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等规范条件及相关通告治理措施划定,经专家审核、现场核查及网上公示等法式,现将切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九批)、切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切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切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以及变换、取消相关行业规范通告的企业名单予以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12月16日
- 附件1:切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九批)
- 附件2:变换《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通告名称的企业名单
- 附件3:取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通告的企业名单
- 附件4:切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
- 附件5:切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 附件6:切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