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2021〕36号
凭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疏散”革新进一步引发市场主体生长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及《PA视讯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革新办公室关于印发<PA视讯市关于深化“证照疏散”革新进一步引发市场主体生长活力的事情方案>的通知》(京审改办发〔2021〕5号)的文件要求,现就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以及药品批发企业选址筹建许可革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9月1日起,注册在本市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属的向阳区、海淀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规模内的企业,申请治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行政审批事项的,此事项由行政审批(见告允许制)改为存案治理。注册在本市内其他区域的企业仍然实行见告允许制。
二、自2021年9月1日起,注册在本市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属的向阳区、海淀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规模内的企业,申请开办药品批发企业不再向药监部门申请治理筹建审批,直接申请治理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批。注册在本市内其他区域的企业仍然实行药品批发企业选址筹建审批事项。
特此通告。
PA视讯市药品监视治理局
2021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