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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羁系总局 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治理暂行措施》的决定_其他文件_首都之窗_PA视讯_PA视讯在线百家乐_PLAYACE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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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羁系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22年第〔〕42号
  2. [发文机构] 交通运输部
  3. [宣布日期] 2022-12-05
  4. [有效性]

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羁系总局 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治理暂行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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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治理暂行措施〉的决定》已于2022年9月21日经交通运输部第22次部务聚会会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羁系总局、国家网信办同意,现予宣布,自宣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金壮龙    

公安部部长 王小洪    

商务部部长 王文涛    

国家市场监视治理总局局长 罗文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庄荣文    

2022年11月30日  


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羁系总局 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治理暂行措施》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羁系总局、国家网信办决定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治理暂行措施》(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羁系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十四条修改为“违反本划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运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纠正,予以警告,并凭据以下划定划分予以罚款;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三)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运动的,划分凭据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划定予以罚款。”

  二、删去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宣布之日起施行。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治理暂行措施》凭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宣布。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治理暂行措施

(2016年7月27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宣布,凭据2019年12月28日《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羁系总局 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治理暂行措施〉的决定》第一次修正,凭据2022年11月30日《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羁系总局 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治理暂行措施〉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满足社会民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生长,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宁静和搭客正当权益,凭据国家有关执法、行政规则,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措施。

  本措施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切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运动。

  本措施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坚持优先生长都市公共交通、适度生长出租汽车,凭据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生长网约车。

  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治价,都市人民政府认为有须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第四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卖力指导全国网约车治理事情。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卖力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治理事情。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卖力具体实施网约车治理。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视治理。

第二章 网约车平台公司

  第五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切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置惩罚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羁系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羁系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海内地,有切合划定的网络宁静治理制度和宁静掩护技术措施;

  (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四)有健全的经营治理制度、宁静生产治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五)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六)执法规则划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切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切合外商投资相关执法规则的划定。

  第六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凭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质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

  (二)投资人、卖力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

  (四)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卖力人员和治理人员等信息;

  (五)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置惩罚能力的证明质料,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羁系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质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海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设并落实网络宁静治理制度和宁静掩护技术措施的证明质料;

  (六)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七)经营治理制度、宁静生产治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八)执法规则要求提供的其他质料。

  首次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企业注册地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前款第(五)、第(六)项有关线上服务能力质料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商同级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审核认定,并提供相应认定结果,认定结果全国有效。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注册地以外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提交前款第(五)、第(六)项有关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其他线下服务能力质料,由受理申请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第七条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实施机关卖力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恒久限的理由见告申请人。

  第八条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网约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明确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期限等,并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第九条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不切合划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在取得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级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存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存案内容包罗经营者真实身份信息、接入信息、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等。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切合电信治理的相关划定。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到网约车平台公司治理运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治理存案手续。

  第十一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陈诉,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通告。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关。

第三章 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

  第十二条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切合以下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驶纪录功效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切合运营宁静相关尺度要求。

  车辆的具体尺度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凭据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生长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划定的条件审核后,对切合条件并挂号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都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划定的,从其划定。

  第十四条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切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纪录,无吸毒纪录,无饮酒后驾驶纪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纪录;

  (三)无暴力犯罪纪录;

  (四)都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四条划定的条件核查并按划定考核后,为切合条件且考核及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第四章 网约车经营行为

  第十六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肩负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宁静,保障搭客正当权益。

  第十七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正当营运资质,技术状况良好,宁静性能可靠,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并将车辆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第十八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正当从业资格,凭据有关执法规则划定,凭据事情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条约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维护和保障驾驶员正当权益,开展有关执法规则、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宁静运营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一致,并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纪录驾驶员、约车人在其服务平台宣布的信息内容、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订单日志、上网日志、网上交易日志、行驶轨迹日志等数据并备份。

  第十九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宣布确定切合国家有关划定的计程计价方式,明确服务项目和质量允许,建设服务评价体系和搭客投诉处置惩罚制度,如实收罗与纪录驾驶员服务信息。在提供网约车服务时,提供驾驶员姓名、照片、手机号码和服务评价结果,以及车辆牌照等信息。

  第二十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向搭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

  第二十一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故障市场公正竞争,不得侵害搭客正当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钱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正当权益等不正当价钱行为,不得有价钱违法行为。

  第二十二条 网约车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运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

  第二十三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法纳税,为搭客购置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充实保障搭客权益。

  第二十四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增强宁静治理,落实运营、网络等宁静防范措施,严格数据宁静掩护和治理,提高宁静防范和抗风险能力,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事情。

  第二十五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提供经营服务应当切合国家有关运营服务尺度,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得违规收费,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搭客实施抨击行为。

  第二十六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通过其服务平台以显著方式将驾驶员、约车人和搭客等小我私家信息的收罗和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规模进行见告。未经信息主体明示同意,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使用前述小我私家信息用于开展其他业务。

  网约车平台公司收罗驾驶员、约车人和搭客的小我私家信息,不得逾越提供网约车业务所必须的规模。

  除配合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监视检查权或者刑事侦查权外,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驾驶员、约车人和搭客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地理位置、出行线路等小我私家信息,不得泄露地理坐标、地理标志物等涉及国家宁静的敏感信息。发生信息泄露后,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实时向相关主管部门陈诉,并接纳实时有效的调停措施。

  第二十七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宁静有关划定,所收罗的小我私家信息和生成的业务数据,应当在中海内地存储和使用,生存期限不少于2年,除执法规则另有划定外,上述信息和数据不得外流。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利用其服务平台宣布执法规则禁止流传的信息,不得为企业、小我私家及其他团体、组织宣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并接纳有效措施过滤阻断有害信息流传。发现他人利用其网络服务平台流传有害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生存有关纪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陈诉。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照执法划定,为公安机关依法开展国家宁静事情,防范、视察违法犯罪运动提供须要的技术支持与协助。

  第二十八条 任何企业和小我私家不得向未取得正当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

  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不得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第五章 监视检查

  第二十九条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设和完善政府羁系平台,实现与网约车平台信息共享。共享信息应当包罗车辆和驾驶员基本信息、服务质量以及搭客评价信息等。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增强对网约车市场羁系,增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查与证件核发治理。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实时向社会宣布当地域网约车平台公司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搭客投诉处置惩罚情况等信息。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公安等部门有权凭据治理需要依法调取查阅统领规模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挂号、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

  第三十条 通信主管部门和公安、网信部门应当凭据各自职责,对网约车平台公司非法收集、存储、处置惩罚和利用有关小我私家信息、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有关划定、危害网络和信息宁静、应用网约车服务平台宣布有害信息或者为企业、小我私家及其他团体组织宣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依法处置。

  公安机关、网信部门应当凭据各自职责监视检查网络宁静治理制度和宁静掩护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防范、查处有关违法犯罪运动。

  第三十一条 生长革新、价钱、通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人民银行、税务、市场羁系、网信等部门凭据各自职责,对网约车经营行为实施相关监视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置惩罚。

  第三十二条 各有关部门应当凭据职责建设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信用纪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将网约车平台公司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

  第三十三条 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组织应当建设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不良纪录名单制度,增强行业自律。

第六章 执法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划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运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纠正,予以警告,并凭据以下划定划分予以罚款;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三)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运动的,划分凭据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划定予以罚款。

  第三十五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划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钱主管部门凭据职责责令纠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纷歧致的;

  (二)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纷歧致的;

  (三)未凭据划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

  (四)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运动的;

  (五)未凭据划定将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的;

  (六)未凭据划定制定服务质量尺度、建设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的;

  (七)未凭据划定提供共享信息,或者不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的;

  (八)未履行治理责任,泛起甩客、故意绕道、违规收费等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运营服务尺度行为的。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再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执法规则的有关划定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相关许可证件。

  第三十六条 网约车驾驶员违反本划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钱主管部门凭据职责责令纠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一)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二)违规收费的;

  (三)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搭客实施抨击行为的。

  网约车驾驶员不再具备从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执法规则的有关划定取消或者吊销从业资格证件。

  对网约车驾驶员的行政处罚信息计入驾驶员和网约车平台公司信用纪录。

  第三十七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划定第十、十八、二十六、二十七条有关划定的,由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和通信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依照相关执法规则划定给予处罚;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肩负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约车平台公司及网约车驾驶员违法使用或者泄露约车人、搭客小我私家信息的,由公安、网信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肩负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约车平台公司拒不履行或者拒不按要求为公安机关依法开展国家宁静事情,防范、视察违法犯罪运动提供技术支持与协助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按都市人民政府有关划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网约车行驶里程到达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到达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到达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挂号为预约出租客运的,凭据网约车报废尺度报废。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挂号为预约出租客运的,凭据该类型营运载客汽车报废尺度和网约车报废尺度中先行到达的尺度报废。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网约车报废尺度的具体划定,并报国务院商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存案。

  第四十条 本措施自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各地可凭据本措施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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