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充实发挥国家保密尺度(以下简称尺度)作用,方便企业事业单元依据尺度开展保密科技产物研制生产,凭据保密尺度化治理有关划定,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适用于尺度印发、转发规模之外的企业事业单元申领、使用保密科技产物类尺度的治理。
第三条 企业事业单元申领尺度应当以研制生产保密科技产物为目的。
第四条 国家保密局主管全国尺度申领事情,各省级保密局主管当地域的尺度申领治理事情。
第五条 保密资质单元可以申领涉密、内部级保密科技产物类尺度。非保密资质单元切合下述条件的,可以申领内部级保密科技产物类尺度: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建设3年以上的法人;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卖力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治理人员以及从事相关业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恒久居留许可,与境外及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国家另有划定的除外;
(三)无外国投资者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在申领单元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凌驾20%;申领单元及其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不得为外国投资者,外国投资者在申领单元母公司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凌驾20%;
(四)3年内未被吊销保密资质,法定代表人、主要卖力人、实际控制人无犯罪纪录且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五)具有良好的资信、履约能力,依法纳税,无违反国家执法规则的行为,无重大质量、生产宁静等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六)执法、行政规则和国家保密局划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申领保密科技产物类尺度的单元,应当具有与所申领尺度相关的通用宁静产物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设立或者授权的检测机构检测通过并销售1年以上,或者具有与所申领尺度相关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研究结果。
第七条 申领单元申领尺度的,应当填写《国家保密尺度领取申请书》,并将保密允许书及相关证明质料一并报送注册地所在省级保密局。
第八条 各省级保密局收到尺度申领质料后,应当凭据本措施第五条、第六条要求实时对申领质料进行审查,并于20个事情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通过的,各省级保密局应当实时通知申领单元领取相关尺度;审查不通过的,各省级保密局应当实时向申领单元见告结果及原因。
第九条 申领单元应当指派专人持加盖单元公章的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到注册地所在省级保密局领取尺度,并履行签收手续。
第十条 非保密资质单元切合本措施第五条、第六条要求的,可指派专人现场查阅涉密保密科技产物类尺度。查阅尺度应当切合以下要求:
(一)被授权人本人持加盖申领单元公章的相关证明质料、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前往注册地所在省级保密局查阅;
(二)履行挂号手续,签订保密允许书,并由省级保密局人员全程旁站陪同;
(三)不得携带具备拍照、扫描、录像等功效的便携电子设备进入查阅场所;
(四)不得以复印、摘抄、拍摄、扫描、录音等任何方式纪录尺度内容。
第十一条 申领单元领取尺度后,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卖力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卖力尺度的保密治理,并指定专人肩负尺度的日常保密治理事情。
第十二条 申领单元应当凭据业务需要和知悉规模最小化原则确定单元内尺度查阅人员规模,组织尺度治理、查阅人员签订保密允许书,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确保尺度文本及相关内容不被泄露。查阅尺度应当履行挂号手续。
申领单元应当凭据尺度密级和尺度使用治理要求进行使用和治理,任何人员不得将尺度转借给其他单元或者小我私家,严禁将尺度通过互联网电子邮箱、微信、QQ、钉钉等互联网渠道传输、处置惩罚和对外宣布。
第十三条 申领单元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时将尺度退回发放尺度的省级保密局:
(一)领取尺度2年内保密科技产物未通过检测的;
(二)本单元情况发生变化不再切合本措施第五条、第六条要求的;
(三)无需继续使用尺度的。
尺度修订宣布后,申领单元如需领取新修订尺度,应当凭据本措施第七条要求重新申领,并将原尺度退回发放尺度的省级保密局,履行清退手续,不得擅自销毁。
第十四条 申领单元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尺度进行清点,对尺度使用和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实时纠正、立即整改;发现尺度遗失、被盗的,应当实时向发放尺度的省级保密局陈诉。
第十五条 保密资质单元提交年度自检陈诉时,应当将国家保密尺度使用治理情况纳入陈诉内容,一并报送省级保密局。
第十六条 各级保密局应当对申领单元尺度使用保密治理情况进行监视,并纳入保密检查规模。
第十七条 申领单元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凭据国家保密划定对有关人员处分或者处置惩罚,相关省级保密局应当收回其申领的所有尺度,3年内不得申领任何尺度;取得保密资质的,依法依规吊销其保密资质;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存在通过互联网电子邮箱、微信、QQ、钉钉等互联网渠道传输、处置惩罚和对外宣布涉密尺度等违反保密执法规则行为,造成泄密;
(二)违反保密允许书要求提供涉密尺度;
(三)擅自将涉密尺度转借给无保密资质的其他单元或者小我私家;
(四)将涉密尺度遗失,在法定时限内查无下落或者已造成泄密;
(五)拒绝接受各级保密局对尺度使用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六)其他违反保密执法规则行为造成严重结果的。
第十八条 申领单元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凭据国家保密划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或者处置惩罚,相关省级保密局应当收回其申领的所有尺度,1年内不得申领任何尺度;取得保密资质的,由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国家保密局或各省级保密局依法依规对其保密资质作出处置惩罚;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通过互联网电子邮箱、微信、QQ、钉钉等互联网渠道传输、处置惩罚和对外宣布内部级尺度文本及相关内容;
(二)违反保密允许书要求提供内部级尺度;
(三)擅自将涉密尺度转借给有保密资质的其他单元或者小我私家;
(四)发现涉密尺度遗失,未按法定时限陈诉;
(五)隐瞒重要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质料;
(六)查阅尺度的挂号纪录与实际不符;
(七)其他违反保密执法规则行为的。
第十九条 申领单元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省级保密局应当对其进行约谈、通报,并责令整改:
(一)将内部级尺度遗失、转借给其他单元或者小我私家;
(二)存在其他风险隐患可能造成严重结果。
第二十条 本措施由国家保密局卖力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