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政法〔2023〕72号
部机关有关司局,部直属有关单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治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水利部办公厅制定了《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经部务聚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实施,依照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制定本单元许可事项服务指南。服务指南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质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治理行政许可,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勉励通过推行见告允许、“四个一”治理、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革新措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服务需求。部机关有关司局要增强对相关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落实情况的指导监视,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在差异地域和层级同要素治理、同尺度治理。
水利部办公厅
2023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