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视讯市条约示范文本
- PA视讯市市场监视治理局相助共建
BF—2023—0143
条约编号:
PA视讯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条约
甲方(开发企业):
乙方(购 房 人):
丙方(代持机构):
预售证号:
项目名称:
衡宇坐落:
PA视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PA视讯市市场监视治理局
2023年10月
目 录
说明
特别提示
术语解释
第一章 条约当事人
第二章 共有产权住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 共有产权住房价款
第四章 共有产权住房交付条件和交付手续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置惩罚方式
第六章 计划设计变换
第七章 共有产权住房质量和保修责任
第八章 条约存案和不动产挂号
第九章 前期物业治理
第十章 其他约定
说明
1.本条约文本为示范文本,由PA视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PA视讯市市场监视治理局配合制定,适用于共有产权住房预售。
2.签订本条约文本前,甲方应当向乙方、丙方出示《PA视讯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甲方应当就条约重大事项对乙方、丙方尽到提示义务。乙方、丙方应当审慎签订条约,并在签订本条约前仔细阅读条约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增补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交易风险。
4.当事人应当凭据自愿、平等、公正及老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条约,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三方当事人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本条约文本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条约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三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三方当事人可以针对条约中未约定或约定不详的内容,凭据所售衡宇及所在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增补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增补协议,增补协议内容不得与主条约条款冲突。条约当事人不得擅自添加、修改附件内容,且附件内容不得与主条约条款冲突。
6.本条约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三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 √ 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 × ,以示删除。
7.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划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凭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发生的损失赔偿额的盘算要领。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
加;约定的违约金太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淘汰。
8.当事人在履行条约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房地产行业协会等相关机构调整,也可以选择向有统领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以向PA视讯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
9.当事人可以凭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条约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条约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条约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乙方和丙方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条约原件。
10.本条约文本中涉及的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规范、尺度为本共有产权住房计划设计节点时需切合的规范、尺度。
特别提示
您购置的衡宇为共有产权住房,在签订条约前,请您认真阅读并知晓《PA视讯市共有产权住房治理暂行措施》全部内容,凭据《PA视讯市共有产权住房治理暂行措施》划定和条约约定保障自身权益,履行相应义务。
甲方应当凭据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划定的条件建设、交付该共有产权住房,并凭据计划性质销售。乙方使用该衡宇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共有产权住房的用途、修建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丙方应凭据《关于增强本市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治理的通知》 (京建发〔2021〕419号)的相关划定履行治理、监视等职责。
本项目于 年 月 日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 。凭据《PA视讯市共有产权住房治理暂行措施》(京建法〔2017〕16号)有关划定, 项目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进行销售、治理。不适用《关于印发﹤PA视讯市共有产权住房计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7〕20号)、《PA视讯市共有产权住房计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2021年版)》。
本项目于 年 月 日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并凭据 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建设,适用《关于印发﹤PA视讯市共有产权住房计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7〕20号)相关治理划定,建设尺度执行【《PA视讯市共有产权住房计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PA视讯市共有产权住房计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2021年版)》】【 】,自交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对内部装饰装修进行拆除。
乙方应严格凭据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转让有关划定执行:
1.乙方已详细阅读并知晓《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事情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PA视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事情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65号)、《PA视讯市共有产权住房治理暂行措施》(京建法〔2017〕16号)等文件中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划定,允许遵守限购政策划定,提交的质料均真实、正当、有效。
2.乙方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衡宇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丙方回购。回购价钱按购置价钱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的衡宇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
3.乙方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钱转让所购衡宇产权份额。(1)乙偏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上市申请,明确出售价钱。同等价钱条件下,丙方可优先购置。(2)丙方放弃优先购置权的,乙方可在丙方指定的网络服务平台宣布转让所购衡宇产权份额信息,转让工具应为其他切合共有产权住房购置条件的家庭。新购房人获得衡宇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衡宇产权份额比例稳定。
丙方行使优先购置权的衡宇价钱,应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参照周边市场价钱评估确定。乙方转让价钱明显低于评估价钱的,丙方应当按购房人提出的转让价钱予以回购。乙方通过购置、继续、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由丙方按评估的市场价钱回购乙方所有的产权份额。
乙方出租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市级代持机构指定的统一网络服务平台宣布衡宇租赁信息,优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存案家庭或切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乙方和丙方凭据所占衡宇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门。
乙方应当凭据本市衡宇治理有关划定和衡宇销售条约约定使用衡宇。乙方有违反相关划定和本条约约定,擅自转让、出租等行为的,丙方可以凭据条约约定,要求其纠正,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术语解释
1.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元开发建设,销售价钱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钱水平,并限制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2.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甲方)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乙方,并由乙方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3.法定署理人:是指依照执法划定直接取得署理权的人。
4.同住人:是指购房家庭产权份额的配合共有人外的居住人。
5.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板结构面之间或楼板结构面与地板结构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6.净高:是指楼(地)面至楼板结构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7.套内修建面积:成套衡宇的套内修建面积由套内衡宇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及套内阳台修建面积三部门组成。
8.衡宇的修建面积:是指层高在2.20m以上(含2.20m),有上盖的永久性修建的外墙(柱)勒角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罗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
9.不行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制止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0.民用修建节能:是指在居住修建和公共修建的计划、设计、制作、使用、革新等运动中,凭据有关尺度和划定,接纳切合节能要求的修建质料、设备、技术、工艺和治理措施,在保证修建物使用功效和室内情况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
11.绿色修建:是指在全寿命周期内,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掩护情况、淘汰污染,为人们提供康健、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修建。
12.装配式修建:是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修建,一般由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和设备与管线系统组成,凭据结构体系划分包罗装配式混凝土修建、装配式钢结构修建、装配式木结构修建及装配式混淆结构修建等。装配式修建应切合国家及本市的相关尺度。
13.全装修制品交房:衡宇交钥匙前,所有功效空间的牢固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
14.不动产挂号:是指不动产挂号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纪录于不动产挂号簿的行为。
15.所有权转移挂号:是指共有产权住房所有权从甲方转移至乙方和丙方所治理的挂号类型。
PA视讯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条约
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公正及老实信用的基础上,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房地产治理法》《PA视讯市共有产权住房治理暂行措施》等有关执法规则、规范性文件的划定,就共有产权住房转让等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条约。
第一章 条约当事人
甲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署理人: 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署理机构:
经纪机构存案证明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署理人】【委托署理人】:
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丙方: 区
通讯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署理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第二章 共有产权住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一)甲方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于 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不动产权证书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购置的共有产权住房(以下简称该共有产权住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批准名称为 ,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号为 ,修建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 ,建设工程施工条约约定的开工日期为 ,建设工程施工条约约定的竣工日期为 。
第二条 预售依据
该共有产权住房已由 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 共有产权住房基本情况
(一)该共有产权住房的计划性质为住宅。
(二)该共有产权住房为第一条划定项目中的 【号楼】【幢】【座】 单元 层 号。房号最终以公安部门批准的为准,衡宇竣工后,如房号发生改变,不影响该共有产权住房的特定位置。该共有产权住房的平面图等见附件二。
(三)该共有产权住房所在修建物的主体结构为 ,修建总层数为 层,其中地上 层,地下 层,【是】【否】接纳装配式修建,执行文件和执行尺度: 。
(四)甲方委托预测该共有产权住房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为 ,其预测修建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修建面积 平方米,分摊共用修建面积 平方米。与该共有产权住房有关的共用修建面积分摊情况见附件三。
该共有产权住房共 层,为 层到 层。其中, 层【层高】【净高】为 米,有 个阳台,其中 个阳台为关闭式, 个阳台为非关闭式(以计划设计文件为准)。【坡屋顶净高】最低为 米,最高为 米。
(五)签订本条约时该共有产权住房所在楼栋的建设工程进度状况为 。
(如:正负零、地下一层、···地上五层、···结构封顶)
第四条 抵押情况
与该共有产权住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 【已抵押】【未抵押】。
抵押类型: 【该共有产权住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该共有产权住房在建工程设定抵押】 。
抵押人: ,抵押权人: ,
抵押挂号机构: ,抵押挂号日期: ,
债务履行期限: 。
抵押权人同意该共有产权住房预售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四。
第五条 衡宇权利状况允许
(一)甲方对该共有产权住房享有正当权利。
(二)该共有产权住房未出售并保证不出售给除本条约乙方和丙方以外的其他人。
(三)该共有产权住房无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 。
(五) 。
如该共有产权住房权利状况与上述允许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本条约网签存案或不动产转移挂号的,乙方、丙方有权解除条约。乙方、丙方解除条约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自解除条约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门),并自乙方付款之日起,凭据 %(不低于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宣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盘算给付利息。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肩负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已付房价款一倍】【 】。
第三章 共有产权住房价款
第六条 计价方式和价款
凭据《PA视讯市都市房地产转让治理措施》及《PA视讯市共有产权住房治理暂行措施》《关于实施保障性住房全装修制品交房的若干划定》,该共有产权住房单价每平方米 (币种) 元(凭据套内修建面积盘算)【含全装修价款】,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物业费及有关税费不计入总价款)。
凭据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土地供应文件,该项目销售均价为 元/平方米(凭据修建面积盘算)【含全装修价款】,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物业费及有关税费不计入总价款)。
乙方、丙方确认,凭据丙方委托的专业机构评估结果,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定,乙方占有衡宇产权比例为 ,丙方占有衡宇产权比例为 。
第七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一)签订本条约前,乙方已向甲方支付定金 (币种)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该定金于【本条约签订】【交付首期房价款】【 】时【抵作】【 】共有产权住房价款。
(二)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贷款方式付款】【 】。
1.一次性付款。乙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该共有产权住房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乙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分_____期支付该共有产权住房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 (币种)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 】。
乙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 (币种)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占全部房价款的 %。
余款 (币种)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向【住房公积金治理机构委托的商业银行】【 】申请贷款支付。
乙方接纳贷款方式支付房价款的,在向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治理部门申请贷款时,应凭据国家及本市金融信贷治理相关划定,依法履行相关法式、提交相关质料。
4.其他方式: 。
(三)出售该共有产权住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预售资金羁系专用账户,依据执法规则划定优先用于本工程建设。
该共有产权住房的预售资金羁系银行为 ,专用账户名称为 ,专用账户账号为 。
共有产权住房预售时,乙方应当将购房价款直接存入专用账户。乙方申请抵押贷款的,甲方应当提供专用账户作为贷款到账账户。
第八条 逾期付款责任
除不行抗力外,乙方未凭据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凭据下列第 种方式处置惩罚:
(一)凭据逾期时间,划分处置惩罚(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2.逾期凌驾 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甲方有权解除条约。甲方解除条约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丙方。乙方应当自解除条约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凭据累计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门)。
甲方不解除条约的,乙方按日盘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不低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接纳分期付款的,凭据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二) 。
非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贷款逾期支付的,甲方不得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章 共有产权住房交付条件和交付手续
第九条 共有产权住房交付条件
该项目不接纳联合验收的,该共有产权住房交付时应当切合下列第(一)、(二)、(三)、(四)、 、 、 、 项所列条件;该项目接纳联合验收的,衡宇交付时应切合下列第(三)、(四)、(五)、 项所列条件。同时,甲方还应当提供《PA视讯市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衡宇修建使用说明书》以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一)该共有产权住房已取得计划核验验收及格文件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格证明文件。
(二)该共有产权住房已取得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衡宇面积测算技术陈诉书》(实测绘)。
(三)满足第十条中甲方允许的基础设施设备、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到达的条件。
(四)已取得消防、人民防空等验收及格证明文件。
(五)已取得《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
(六)已取得情况卫生设施、防雷装置等验收及格证明文件。
(七)甲方已取得该共有产权住房所在楼栋的不动产权证书。
(八)共有产权住房所在项目已签订《白蚁预防条约》,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该项目的《白蚁预防条约》或其他实施衡宇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提供的《PA视讯市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必须包罗白蚁预防质量保证的内容。
(九) 。
第十条 共有产权住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
该项目建设方案已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已在PA视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及项目售楼场所公示,甲方允许项目建设方案与PA视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示的该项目建设方案一致,本条款约定的基础设施设备、公共服务及配套设施等的交用日期与公示的该项目建设方案的日期相符或提前于建设方案约定的日期,具体约定如下:
(一)基础设施设备
1.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都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切合国家划定的饮用水卫生尺度。
2.供电:交付时纳入都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
3.供暖:交付时供热系统切合供热配建尺度,使用都市集中供热的,纳入都市集中供热管网。
4.燃气: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都市燃气管网连接,保证燃气供应。
5.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6.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7.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以上第1、2、3项由甲方卖力治理开通手续并肩负相关用度;第4、5、6、7项需要乙方自行治理开通手续并肩负因开通、使用所发生的用度。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基础设施设备未到达交付使用条件,双方同意凭据下列第 种方式处置惩罚:
1.以上设施中第1、2、3、4项在约定交付日未到达交付条件的,甲方凭据本条约第十二条的约定肩负逾期交付责任。
第5项未定时到达交付使用条件的,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第6项未定时到达交付使用条件的,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第7项未定时到达交付使用条件的,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甲方接纳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约定交付日后 日之内到达交付使用条件。
2. 。
(二)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计划许可为准)
1.小区内绿地率为 ,修建面积为 ,位于 ,应于 年 月 日前到达交用条件。
2.小区内非市政门路应于 年 月 日前到达交用条件。
3.计划的车位、车库应于 年 月 日前到达交用条件。
4.物业服务用房应于 年 月 日前到达交用条件。
5.医疗卫生机构应于 年 月 日前到达交用条件。
6.幼儿园应于 年 月 日前到达交用条件。
7.学校应于 年 月 日前到达交用条件。
8.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应于 年 月 日前到达交用条件。
9.社区菜市场或社区菜店应于 年 月 日前到达交用条件。
10. 。
以上设施未到达上述条件的,双方同意凭据以下方式处置惩罚:
1.小区内绿地率未到达上述约定条件的, 。
2.小区内非市政门路未到达上述约定条件的, 。
3.计划的车位、车库未到达上述约定条件的, 。
4.物业服务用房未到达上述约定条件的, 。
5.其他设施未到达上述约定条件的, 。
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五。
第十一条 交付时间和手续
(一)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共有产权住房。
(二)该共有产权住房到达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当于交付日期届满前 日(不少于10日)将检验衡宇的时间、治理交付手续的时间所在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质料的通知书面送达乙方。乙方未收到交付通知书的,以本条约约定的交付日期届满之日为治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以该共有产权住房所在地为治理交付手续的所在。
交付该共有产权住房时,甲方应当出示满足第九条约定的证明文件。甲方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第九条约定条件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由此发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甲方肩负,并凭据第十二条处置惩罚。
(三)检验衡宇
1.治理交付手续前,乙方有权对该共有产权住房进行检验,甲方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除外)或签署物业治理文件作为乙方检验和治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
2.乙方检验的该共有产权住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由甲方凭据有关工程和产物质量规范、尺度自检验越日起 日内卖力修复,并肩负修复用度,修复后再行交付。
(1)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等。
(2)管道堵塞。
(3)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4)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5) 。
3.该共有产权住房检验及格后,甲、乙双方应当签署共有产权住房交接单。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该共有产权住房未能定期交付的,双方同意凭据以下方式处置惩罚: 。
第十二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行抗力外,甲方未凭据第十一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共有产权住房交付乙方的,双方同意凭据下列第 种方式处置惩罚:
(一)凭据逾期时间,划分处置惩罚(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该期限应当不多于第八条第(一)1项中的期限),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越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盘算向乙方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低于第八条第(一)1项中的比率)。
2.逾期凌驾 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乙方有权解除条约。乙方解除条约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丙方。甲方应当自解除条约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门),并自乙方付款之日起,凭据 %(不低于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宣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盘算给付利息;同时,甲方凭据乙方支付的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不解除条约的,条约继续履行,甲方按日盘算向乙方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当不低于本条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二) 。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置惩罚方式
第十三条 面积差异处置惩罚
该衡宇交付时,甲方应当向乙方、丙方公示其委托的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衡宇面积测算技术陈诉书》(实测绘),并向乙方、丙方提供该共有产权住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第三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双方同意凭据第 种方式处置惩罚。
(一)凭据第六条凭据套内修建面积计价的约定,三方同意凭据下列原则处置惩罚:
1.套内修建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套内修建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乙方有权解除条约。
乙方解除条约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丙方。甲方应当自解除条约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门),并自乙方付款之日起,凭据 %(不低于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宣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盘算给付利息。
乙方不解除条约的,实测套内修建面积大于预测套内修建面积时,套内修建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门的房价款由乙方补足;超出3%部门的房价款由甲方肩负,产权归乙方、丙方所有。实测套内修建面积小于预测套内修建面积时,套内修建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门的房价款由甲方返还乙方;绝对值超出3%部门的房价款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
实测套内修建面积-预测套内修建面积
套内修建面积误差比=———————————————————————————————————————— ×100%
预测套内修建面积
3.因设计变换造成面积差异,三方不解除条约的,应当签署增补协议。
(二)凭据第六条凭据修建面积计价的约定,三方同意凭据下列原则处置惩罚:
1.修建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凭据实测修建面积结算房价款;
2.修建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乙方有权解除条约。
乙方解除条约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丙方。甲方应当自解除条约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门),并自乙方付款之日起,凭据 %(不低于起息日前一个事情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宣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盘算给付利息。
修建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乙方不解除条约的,实测修建面积大于预测修建面积时,修建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门的房价款由乙方补足,超出3%部门的房价款由甲方肩负,产权归乙方、丙方所有。实测修建面积小于预测修建面积时,修建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门的房价款由甲方返还乙方;绝对值超出3%部门的房价款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
修建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套内修建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乙方不解除条约的,凭据实测修建面积结算房价款。
实测修建面积-预测修建面积
修建面积误差比=————————————————— ×100%
预测修建面积
3.因设计变换造成面积差异,三方不解除条约的,应当签署增补协议。
(三)三方自行约定: 。
第六章 计划设计变换
第十四条 计划设计变换
(一)甲方应当凭据城乡计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划定的条件建设共有产权住房,不得擅自变换。
双方签订条约后,因计划性质、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计划内容经城乡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变换的,或甲方凭据法定法式变换修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下列可能影响乙方、丙方所购衡宇质量或使用功效情形的,以及由此引起共有部门修建面积分摊说明发生变化的,甲方应当自变换确立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丙方。甲方未在划定期限内通知乙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条约。
1.该共有产权住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供热、采暖方式。
3. 。
(二)乙方应当自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条约的书面回复。乙方逾期未予以书面回复的,视同接受变换。
(三)乙方解除条约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自解除条约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门),并自乙方付款之日起,凭据 %(不低于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宣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盘算给付利息;同时,甲方凭据全部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不解除条约的,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 。
第七章 共有产权住房质量和保修责任
第十五条 共有产权住房质量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甲方允许该共有产权住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切合国家、本市及相关行业尺度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经质量检测机构检测不及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条约。乙方解除条约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丙方。甲方应当自解除条约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门),并自乙方付款之日起,凭据 %(不低于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宣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盘算给付利息。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肩负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已付房价款一倍】【 】。因此而发生的检测用度由甲方肩负。
乙方不解除条约的, 。
(二)其他质量问题
该共有产权住房质量应当切合国家、本市及相关行业尺度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经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发现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质量问题的,双方凭据以下方式处置惩罚:
1.实时更换、修理,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肩负相应赔偿责任。
2.经过更换、修理,仍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条约。乙方解除条约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丙方。甲方应当自解除条约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门),并自乙方付款之日起,凭据 %(不低于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宣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盘算给付利息。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肩负相应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用度由甲方肩负。
乙方不解除条约的, 。
(三)装饰装修及设备尺度
该共有产权住房应当使用及格的修建质料、构配件和设备,装置、装修、装饰所用质料的产物质量必须切合国家和本市关于质量、宁静、节能、绿色修建等方面的强制性尺度及双方约定的尺度。
经质量检测机构检测,不切合上述尺度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凭据下列第1、 、 方式处置惩罚(可多选):
1.实时更换、修理。
2.甲方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3. 。
【甲方应在项目摇号前,将装修菜单内容进行公示,并配备样板间。样板间应向全体乙方开放,并保留至交房后六个月,其使用的质料、部品、设备等应当与本条约约定一致。】
具体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尺度的约定见附件六。
(四)民用修建节能措施
1.甲方允许该共有产权住房在民用修建节能和绿色修建方面及格,并切合国家、本市及相关行业尺度。经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未到达尺度的,甲方应当凭据相应尺度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肩负全部用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肩负相应赔偿责任。
(1)绿色修建执行尺度及星级情况
绿色修建切合【国家】【地方】尺度,尺度名称: ,尺度文号: ;绿色修建星级品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2)修建节能设计尺度 切合【国家】【地方】尺度,尺度名称: ,尺度文号: 。
【是】【否】超低能耗修建,尺度名称: ,尺度文号: 。
供暖系统形式:【集中采暖】【分户采暖】【 】;供暖单元: ;室内系统:【散热器】【地面辐射】【顶板辐射】【其他 】;供热计量收费方式: 。
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太阳能热水】: ;【太阳能光伏发电】: ;【地源热泵】: ;【空气源热泵】: 。
2.室内空气质量与修建隔声措施。
甲方允许该共有产权住房在室内空气质量方面切合【国家】【地方】尺度,尺度名称: ,尺度文号: 。
该共有产权住房修建隔声情况切合《民用修建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住宅设计规范》(DB11/1740)等国家及本市相关隔声尺度要求、修建室内振动切合《住宅修建室内振动限值及其丈量要领尺度》(GB/T50355)尺度。共有产权住房修建设计文件所标注的修建隔声情况、情况影响评价文件所表征的声情况状况及受牢固噪声/振动源影响情况见附件七。
该共有产权住房室内空气质量或修建隔声情况经质量检测机构检测,不切合尺度或附件七所列情况与事实不符的,由甲方卖力整改,整改后仍不切合尺度的,乙方有权解除条约。乙方解除条约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丙方。甲方应当自解除条约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门),并自乙方付款之日起,凭据 %(不低于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宣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盘算给付利息。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肩负相应赔偿责任。经检测不切合尺度的,检测用度由甲方肩负,整改后再次检测发生的用度仍由甲方肩负。因整改导致该共有产权住房逾期交付的,甲方应当凭据本条约第十二条约定肩负逾期交付责任。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一)共有产权住房实行质量保修制度。甲方应当在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规模和保修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甲方自该共有产权住房交付之日起,凭据附件八约定和《PA视讯市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允许的内容肩负相应的保修责任。《PA视讯市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关于工程质量保修规模、保修期限及保修要求等不得低于国家和本市有关执法规则的划定。
(二)甲方应当凭据PA视讯市有关划定投保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责任保险。与保险公司签订书面保险条约,并在销售区域给予公示,并在乙方治理衡宇交付手续时,将《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见告书》交付乙方。保险规模包罗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温和防水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保险期间为10年,保温和防水工程的保险期间为5年。甲方在衡宇销售前,应当凭据PA视讯市有关划定治理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担保。
(三)下列情形,甲方不肩负保修责任:
1.因不行抗力造成的衡宇及其隶属设施的损害。
2.因乙方不妥使用造成的衡宇及其隶属设施的损害。
3. 。
因第2项原因造成衡宇及隶属设施损害的,丙方有权要求乙方修复衡宇,并肩负全部维修用度。
(四)在保修期内,乙方要求维修的书面通知送达甲方 日内,甲方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乙方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用度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肩负。对于紧急情况维修的,乙方与甲方可通过协商处置惩罚, 。
第十七条 质量担保
甲方未凭据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约定肩负相关责任的,由 肩负连带责任。
关于质量担保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九。
第八章 条约存案和不动产挂号
第十八条 预售条约网签存案
(一)甲方应当自本条约签订之日起【7日内】【 日内】(不凌驾30日)治理预售条约联机存案手续,并将本条约存案情况见告乙方和丙方。
(二)有关预售条约存案的其他约定如下: 。
第十九条 不动产挂号
(一)甲方、乙方和丙方配合向不动产挂号机构申请治理该共有产权住房的不动产转移挂号。
甲方治理不动产首次挂号并治理完毕不动产转移挂号存案手续后,乙方和丙方可自行向不动产挂号机构申请治理不动产转移挂号。衡宇交接时,甲方应当将该衡宇的衡宇挂号表、房产平面图各两份交付乙方、丙方。衡宇坐落、面积和价款发生变化的,甲方还应当将与乙方、丙方签订的增补协议交付乙方、丙方。
(二)因甲方的原因,乙方和丙方未能在该共有产权住房交付之日起 日内取得该共有产权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的,各方同意凭据下列第 种方式处置惩罚:
1.乙方和丙方任一方有权解除条约。乙方和丙方任一方解除条约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自解除条约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门),并自乙方付款之日起,凭据 %(不低于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宣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盘算给付利息。
乙方和丙方不解除条约的, 。2. 。
(三)因乙方、丙方的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该共有产权住房的不动产转移挂号的,甲方不肩负责任。
第九章 前期物业治理
第二十条 前期物业治理
(一)物业治理区域划分四至为:
东至 ;
西至 ;
南至 ;
北至 。
物业服务用房修建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地上修建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单元 层 号;地下修建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单元 层 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修建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单元 层 号。(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二)物业服务期限自 至 。
前期物业治理期间,本物业治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费尺度为: 元/平方米·月。
(三)该共有产权住房与商品住房分区域实施物业治理的,甲方应当凭据本市计划设计指标,分区域建设公共修建和公用设施,划分配套设备设施;实施统一物业治理的,甲方不得通过增设围栏、绿植等方式将同一个物业治理区域内的共有产权住房与商品住房支解。
(四)物业治理区域内计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车位,甲方允许凭据本市有关划定进行销售,不向本物业治理区域业主以外的其他人销售。甲方出租物业治理区域内计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车位的,应当优先出租给本物业治理区域业主。在满足本物业治理区域业主需要后,甲方可将空余车库、车位临时按月出租给本物业治理区域外的其他人。
占用该共有产权住房所在修建区划内的门路(属于城镇公共门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明示属于小我私家的除外)、业主共有的门路或其他园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由 (停车治理单元)卖力治理,停车用度为 元/月,停车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治理单元及停车用度调整的,应当由专有部门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加入表决,并经加入表决专有部门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加入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五)乙方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条约和临时治理规约,同意甲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遵守临时治理规约。
业主委员会(物业治理委员会)建设后,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六)甲方应当凭据前期物业服务条约的约定肩负前期物业服务责任。前期物业服务条约、临时治理规约及其他约定见附件十。
第二十一条 专项维修资金
甲方应于治理该共有产权住房首次挂号前,到市住房资金治理中心完成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建设。乙方应于治理该共有产权住房入住手续(衡宇交付日期 年 月 日)前,凭据有关划定到市住房资金治理中心 区治理部(地址: ;联系电话: )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未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甲方不得向乙方交付该共有产权住房。由此发生的延期交付情况,甲方不肩负相应执法责任。
乙方委托甲方代交专项维修资金的,甲方自接受委托之日起 日(不凌驾15日)内,向乙方提交PA视讯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第十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二条 修建物区分所有权
(一)乙方对其修建物专有部门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以下部位为共有部门:
1.修建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门,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门,消防、公共照明等隶属设施、设备,遁迹层、设备层或设备间等结构部门。
2.该共有产权住房所在修建区划内的门路(属于城镇公共门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明示属于小我私家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门路或其他园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
3. 。
(三)三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
1.计划的车位、车库: 。
2. 。
(四)条约当事人均不得侵占使用修建区划内绿地、门路、人防、共有车位等共有部位。
第二十三条 税费
甲方、乙方、丙方应当凭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划定,向相应部门缴纳因该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发生的税费,甲方不得代收、代缴应由乙方和丙方缴纳的税费。因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导致乙方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增加的税收肩负,由 肩负。
第二十四条 购房资格允许
乙方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质料等方式,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或允许腾退公租房、公房未在划定时间内腾退的,应当肩负相应经济和执法责任,且10年内乙方家庭不得在本市申请购置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条约无效,乙方应当自条约被确认无效之日起15日内凭据全部房价款的【2%】【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同时,甲方应当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门)。
第二十五条 销售和使用允许
1.甲方允许对共有产权住房的销售,不涉及依法或依计划属于乙方和丙方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处分。
2.甲方允许已将遮挡或故障衡宇正常使用的情况见告乙方。具体内容见附件十一。
3.乙方使用该共有产权住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共有产权住房的用途、修建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4. 。
第二十六条 送达
甲方、乙方和丙方保证在本条约中纪录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凭据本条约发出的文件,均应当接纳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 【 】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换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当自变换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换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应当肩负相应的执法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买受人信息掩护
甲方对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执法、规则划定或国家宁静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事情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乙方信息,或将乙方信息用于履行本条约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条约在履行历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申请【中国】【PA视讯】房地工业协会或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调整;或凭据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衡宇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九条 条约生效
本条约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条约的解除应当接纳书面形式。
本条约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丙方 份。条约附件与本条约具有同等执法效力。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署:
委托署理人签署:
甲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名字):
乙方本人签署:
委托署理人/法定署理人签署: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署:
委托署理人签署:
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所在:
条约附件
附件一
PA视讯市共有产权住房使用允许书
允许人: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乙方)
允许人一:
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署理人】【委托署理人】:
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允许人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署理人】【委托署理人】:
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及乙方同住人已仔细阅读了《PA视讯市共有产权住房治理暂行措施》和相关划定,以及PA视讯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条约(以下简称预售条约)、本允许书内容,对乙方及乙方同住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当肩负的义务明确、清楚,允许在居住期间,遵守共有产权住房使用有关划定和预售条约、允许书内容,合理使用衡宇。有违反相关划定和预售条约、允许书的,由丙方按治理划定和预售条约、允许书进行处置惩罚。
第一条 同住人基本情况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署理人】【委托署理人】:
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同住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第二条 衡宇转让
1.乙方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衡宇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丙方回购。回购价钱按购置价钱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具体价钱在回购条约中另行约定。
2.乙方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钱转让所购衡宇产权份额。
(1)乙偏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上市申请,明确出售价钱。同等价钱条件下,丙方可优先购置。
(2)丙方放弃优先购置权的,乙方可在丙方建设的网络服务平台宣布转让所购衡宇产权份额信息,具体份额比例为本条约第六条中明确的乙方拥有的产权比例。转让工具应为其他切合共有产权住房购置条件的家庭。新购房人获得衡宇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
3.丙方行使优先购置权的衡宇价钱,应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参照周边市场价钱评估确定。乙方转让价钱明显低于评估价钱的,丙方应当按购房人提出的转让价钱予以回购。
第三条 购置其他住房
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购置其他商品住房的,在签订有关衡宇买卖条约后30日内,以书面形式见告丙方。丙方可以在收到乙方见告或者收到相关不动产挂号机构书面见告后,凭据有关划定由丙方按市场评估价钱回购该衡宇乙方产权份额。
第四条 衡宇出租
乙方应在市级统一搭建的网络服务平台宣布衡宇出租信息。乙方出租住房后,所得租金收益(除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外)凭据本条约约定的乙方、丙方所占衡宇产权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即乙方获得租金收益的________%,丙方获得租金收益的________%。
乙方及其同住人,未经丙方同意不得擅自出租共有产权住房,应定时足额缴纳政府产权份额租金收益,违反划定且拒不纠正的,丙方可暂停治理本套住房的回购和上市手续。乙方、丙方可另行具体约定租赁相关事宜。
第五条 衡宇的居住及察访
乙方允许,购置的共有产权住房用于乙方及其同住人居住使用。乙方和丙方未协商一致且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拥有的产权份额赠与或支解转让给他人,不得擅自转让、更换、出租、出借共有产权住房。
乙方同意,丙方可以接纳家访等方式,查实该衡宇的居住和使用状况,乙方应当给予配合。
第六条 合理使用
乙方凭据相关划定和主条约及本衡宇使用协议,合理使用衡宇,自衡宇交付后5年内,乙方不得对内部装饰装修进行拆除。自主条约签订之日起,乙方与丙方没有协商一致,不得将衡宇出售、赠与、出租、出借。乙方有擅自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行为的,凭据以下方式处置惩罚:
(一)乙方收到丙方要求纠正的书面通知后,应实时纠正。
(二)乙方未实时纠正的,每日按乙方支付房款的万分之 向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盘算期限自书面通知明确的纠正日期至实际纠正之日止。
(三)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等行为将作为不良信用纪录,纳入本市信用信息治理系统。
(四)政府主管部门对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等行为做出行政处置惩罚决定或乙方造成丙方重大损失的,丙方有权在退回乙方原购房款同等金额后,腾退该住房。
第七条 使用衡宇相关用度
乙方应当凭据本市相关划定和主条约第二十一条约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关于支取、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等相关事宜,凭据本市有关划定或经乙方、丙方另行约定。
共有产权住房的物业服务费,由乙方肩负。具体事宜由乙方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条约中进行约定。
乙方签字:
允许人一:
允许人二:
年 月 日
附件二
衡宇平面图(应当标明方位、标识消防门、过道、设备等部位)
1.衡宇分层分户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规模)。
2.建设工程计划方案总平面图。
附件三
与该共有产权住房有关的共用修建面积分摊情况
(详见《衡宇面积测算技术陈诉书》(预测绘))
1.被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用途、所在位置。
2.加入分摊共用修建面积的共有产权住房的名称、用途、所在位置等。
3.不分摊的共用部位。
附件四
该共有产权住房取得抵押权人同意销售的证明及抵押当事人的相关约定
1.抵押权人同意该共有产权住房预售的证明。
2.解除抵押的条件和时间。
3.关于抵押的其他约定。
附件五
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
1.该共有产权住房所在楼栋本期的项目建设方案。
2.相关设施的位置及用途。
(注:凭据《PA视讯市绿化条例》,2010年3月1日后治理计划许可并在计划许可中注明计划绿地情况的建设工程,应在条约中明确建设工程隶属绿地的面积、位置等内容)
3.其他约定。
附件六
装饰装修及设备尺度的约定
一、公共部门
1.主体结构:【框架结构】【框剪结构】【剪力墙结构】【 】
2.外墙:
保温方式:【外保温】【内保温】【装配式夹心保温】
保温质料:【挤塑聚苯板】【模塑聚苯板】【岩棉】【发泡聚氨酯】【 】
3.外窗:
开启方式:【内平开窗】【外平开窗】【外开上悬窗】【内开下悬窗】【 】
种类:【中空玻璃塑料窗】【中空玻璃铝合金窗】【中空玻璃铝木复合窗】【 】
4.单元入口大堂:
地面:【地面砂浆】【瓷砖】【 】
墙面:【抹灰砂浆】【瓷砖】【 】
顶棚:【抹灰砂浆】【涂料】【石膏板】【 】
照明:【荧光灯】【LED灯(筒灯、面板灯、吸顶灯、管型LED灯)】【 】
5.公共电梯厅:
地面:【地面砂浆】【瓷砖】【 】
墙面:【抹灰砂浆】【瓷砖】【 】
顶棚:【抹灰砂浆】【涂料】【石膏板】【 】
电梯门套:【木门套】【铝合金门套】【 】
照明:【荧光灯】【LED灯(筒灯、面板灯、吸顶灯、管型LED灯)】【 】
6.电梯:
电梯品牌名称:
型号:
电梯载重量: 千克
7.公共楼梯间:
地面:【地面砂浆】【瓷砖】【 】
墙面:【抹灰砂浆】【瓷砖】【 】
顶棚:【抹灰砂浆】【瓷砖】【 】
栏杆:【木栏杆】【铝合金栏杆】【 】
照明:【荧光灯】【LED灯(筒灯、面板灯、吸顶灯、管型LED灯)】【 】
二、户内部门
甲方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乙方。双方就装饰装修主要质料和设备的品牌、规格、数量等内容约定如下:
1.采暖系统:
集中采暖:【散热器】【地面辐射】【顶板辐射】【 】
分户采暖:【燃气炉】【电采暖】【 】
采暖设备品牌:
2.电气系统:
供电:
有线电视:
电话:
可视对讲:
安防系统:
3.燃气系统:
4.给排水系统:
给水:
排水:
中水:
生活热水:
5.门:
外门开启方式为:【内平开门】【外平开门】【 】
外门种类:【钢质防护门】【铝合金门】【 】
内门种类:【实木门】【实木复合门】【木质复合门】【 】
6.装修:
| 空间位置 | 项目内容 | 建材种类 | 品牌(绿色建材品级) |
| 起居室 | 顶棚 | 【涂料】【石膏板】【 】 | |
| 墙面 | 【涂料】【壁纸】【 】 | ||
| 地面 | 【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瓷砖】【 】 | ||
| 踢脚 | 【木质踢脚线】【PVC踢脚线】【瓷砖】【 】 | ||
| 窗台板 | 【大理石】【抹灰砂浆】【 】 | ||
| 卧室 | 顶棚 | 【涂料】【石膏板】【 】 | |
| 墙面 | 【涂料】【壁纸】【 】 | ||
| 地面 | 【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瓷砖】【 】 | ||
| 踢脚 | 【木质踢脚线】【PVC踢脚线】【瓷砖】【 】 | ||
| 窗台板 | 【大理石】【抹灰砂浆】【 】 | ||
| 蕴藏室 | 顶棚 | 【涂料】【石膏板】【 】 | |
| 墙面 | 【涂料】【壁纸】【 】 | ||
| 地面 | 【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瓷砖】【 】 | ||
| 踢脚 | 【木质踢脚线】【PVC踢脚线】【瓷砖】【 】 | ||
| 厨房 | 顶棚 | 【抹灰砂浆】【石膏板】【 】 | |
| 墙面 | 【瓷砖】【耐水腻子】【 】 | ||
| 地面 | 【实木地板】【瓷砖】 | ||
| 踢脚 | 【不锈钢】【瓷砖】【 】 | ||
| 窗台板 | 【大理石】【抹灰砂浆】【 】 | ||
| 卫生间 | 顶棚 | 【抹灰砂浆】【石膏板】【 】 | |
| 墙面 | 【瓷砖】【耐水腻子】【 】 | ||
| 地面 | 【实木地板】【瓷砖】 | ||
| 踢脚 | 【不锈钢】【瓷砖】【 】 | ||
| 窗台板 | 【大理石】【抹灰砂浆】【 】 | ||
| 阳台 | 顶棚 | 【涂料】【石膏板】【 】 | |
| 晾衣杆 | 【不锈钢】【铝合金】【 】 | ||
| 墙面 | 【涂料】【瓷砖】【 】 | ||
| 地面 | 【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瓷砖】【 】 | ||
| 踢脚 | 【木质踢脚线】【PVC踢脚线】【瓷砖】【 】 | ||
| 窗台板 | 【大理石】【抹灰砂浆】【 】 |
7.设备设施:
| 设备设施内容 | 品牌(绿色建材品级) | 型号(做法) | 数量 | |
| 厨房 | 橱柜 | |||
| 燃气灶 | ||||
| 吸油烟机 | ||||
| 龙头及水槽 | ||||
| 卫生间 | 洗手盆 | |||
| 座便器 | ||||
| 淋浴间 | ||||
| 龙头 | ||||
| 花洒 | ||||
| 浴霸 | ||||
| 浴缸 | ||||
| 水盆柜 | ||||
| 主卫镜柜 | ||||
| 置物架 | ||||
| 毛巾杆 | ||||
| 门 | 外门 | |||
| 内门 | ||||
| 牢固家具 | 玄关柜 | |||
| 吊柜 | ||||
| 蕴藏柜 | ||||
| 灯具 | 玄关 | |||
| 卧室 | ||||
| 起居室 | ||||
| 阳台 | ||||
| 厨房 | ||||
| 卫生间 | ||||
| 蕴藏室 | ||||
附件七
共有产权住房修建设计文件所标注的修建隔声情况、情况影响评价文件所表征
(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的声情况状况及受牢固噪声/振动源影响情况
(以下空白处未按要求填写时均默认为同类尺度中最严格限值,“有/无”“是/否”未选择时,均默认“无”或“否”,“凌驾/优于”未选择时,均默认“优于”)
1.修建隔声情况
该共有产权住房修建隔声情况切合《民用修建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住宅设计规范》(DB11/1740)等国家及本市相关隔声尺度要求。
2.所在地声情况状况
(1)项目立项或预售时所在地声情况现状监测值为:昼间 dB(A),夜间 dB(A),监测时间为 年 月 日。
(2)项目立项时所在地所处的声情况质量尺度适用区域为 类区,执行尺度为昼间 dB(A),夜间 dB(A)。
(3)项目立项时所在地周边 (有/无)可能对本项目发生噪声或振动影响的门路、轨道线路、铁路、机场、航行航道、工业企业(含实验设备)等声源,划分是 。
(4)目前尚未建设但计划项目所在地周边 (有/无)可能对本项目发生噪声影响的门路、轨道线路、铁路、机场、航行航道、工业企业(含实验设备)等声源,划分是 。
(5)项目建成后所处区域整体情况噪声预测值为昼间 dB(A)~ dB(A),夜间 dB(A)~ dB(A)。其中受周边噪声或振动影响最严重的区域为 侧(具体方位),预测昼间将会到达 dB(A), (凌驾/优于)当地声情况质量尺度适用区域尺度 dB(A),夜间将会到达 dB(A), (凌驾/优于)当地声情况质量尺度适用区域尺度 dB(A)。
3.受牢固噪声/振动源影响情况
(1)该共有产权住房是否可能受到牢固噪声/振动源影响 (是/否)。具体为: (如已建或计划设于本楼地下室、地上设备层、楼顶或临近修建/区域的种种供排水系统、变配电设施、空调系统、电梯设备、供热系统、通风系统、冷却塔、供气系统、机动车辆进出设备等发生噪声或振动影响的设备、设施、系统)。
(2)该共有产权住房的卧室或起居室水平和垂直偏向是否临近牢固噪声源(是/否),具体为 (如电梯井、水泵房、变压器间、供热房、风机房、柴油发电机房等)。
(3)该共有产权住房切合《住宅室内振动限值及其丈量要领尺度》(GB/T50355) 【1级限值】【2级限值】。
附件八
关于保修规模、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的约定
该共有产权住房的保修期自衡宇交付之日起盘算。共用部位的质量保修期限应当自交付首套住宅之日起盘算。质量保修规模、保修期限及保修要求等不得低于国家和本市有关执法规则的划定,并遵守如下约定:
(一)住宅保修规模、期限及责任的约定
1.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 (应当为设计文件确定的修建设计使用年限)。
2.主体结构保修期限为: (应当为设计文件确定的修建设计使用年限)。
3.保温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5年)。
4.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5年)。
5.装饰装修工程中,室内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年,有专门划定保修期限的分项工程应当遵从其划定);室外涂料装修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年);室外其他质料装修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5年);外窗与入户门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5年);其中五金件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年);护栏和扶手的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5年);装饰性幕墙的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10年)。
6.修建给水及排水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年),接纳隐蔽方式安装的给排水管道和共用部位的给排水管道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10年);若管线设置在主体结构内,其质量保修期限应当与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相同。
7.采暖及制冷系统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年),接纳隐蔽方式安装的管线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10年);若管线设置在主体结构内,其质量保修期限应当与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相同。
8. 电气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年),线缆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5年)。
9.智能修建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年)。
10.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年)。
11.电梯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3年)。
12.室外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年)。
(二)非住宅保修规模、期限及责任的约定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设计文件划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5年)。
3.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年)。
5.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年)。
6. 。
(三)其他约定
。
附件九
关于质量担保的具体约定
企业破产、解散等清算情况发生后的共有产权住房质量责任肩负主体为: 。
质量责任肩负主体应当凭据国家及PA视讯现行有关执法规则、尺度及《PA视讯市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划定,以及条约约定在工程质量保险规模和保修期限内履行质量保修责任。
附件十
关于前期物业治理的约定
1.前期物业服务条约
2.临时治理规约
3.其他约定
附件十一
甲方关于遮挡或故障衡宇正常使用情况的说明
(如:该共有产权住房公共管道检验口、柱子、变电箱等有遮挡或故障衡宇正常使用的情况)
附件十二
增补协议
(增补协议内容不得与主条约条款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