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22〕235号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房管局),各区市场监视治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开发建设局,燕山市场羁系分局,市市场监视治理局机场分局,各有关单元:
为了规范共有产权住房销售行为,掩护购房家庭的正当权益,保障共有产权住房配售事情依法、依规开展,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PA视讯市共有产权住房治理暂行措施》(京建法〔2017〕16号)等有关执法规则、规范性文件的划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与市市场监视治理局配合制定了《PA视讯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条约》(BF-2022-0142)和《PA视讯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条约》(BF-2022-0143)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就示范文本推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示范文本主要明确了开发建设单元、购房家庭与代持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各方的违约责任、条约变换解除、争议处置惩罚等内容作了明确约定。
二、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房管局)要做好宣传培训事情,引导开发建设单元、购房家庭及代持机构使用示范文本签订买卖条约,并按相关划定做好公示事情。各区市场监视治理部门实时查处条约使用中泛起的花样条款违法行为。
三、示范文本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各单元要注意收集示范文本推行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并实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市场监视治理局反馈。
四、示范文本可登录首都之窗(http://www.safeak.com/)、PA视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zjw.safeak.com/)和PA视讯市市场监视治理局网站(http://scjgj.safeak.com/)查阅、下载。
附件:
1.《PA视讯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条约》(BF-2022-0142)
2.《PA视讯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条约》(BF-2022-0143)
PA视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PA视讯市市场监视治理局
2022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