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8日PA视讯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聚会会议通过)
PA视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告
〔十六届〕第3号
《PA视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PA视讯市制定地方性规则条例〉的决定》已由PA视讯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聚会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通过,现予宣布,自宣布之日起施行。
PA视讯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
PA视讯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聚会会议决定对《PA视讯市制定地方性规则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四条修改为:“制定地方性规则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生长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五条:“制定地方性规则应当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革新开放,贯彻新生长理念,推动首都高质量生长,保障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再起。”
三、将第八条改为第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修改为:“制定地方性规则应当坚持和生长全历程人民民主,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和促进社会公正正义。
“制定地方性规则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果真,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依法有序加入立法运动。”
四、将第六条改为第八条第一款,第九条改为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制定地方性规则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生长和全面深化革新的要求,遵循和掌握客观纪律,突出地方特色,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地方性规则设定执法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对执法、行政规则或者本市其他地方性规则已经作出明确划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划定。”
五、删除第七条。
六、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制定地方性规则应当提倡和弘扬社会主义焦点价值观,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铸牢中华民族配合体意识,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十条:“制定地方性规则应当适应革新需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革新和在革新中完善法治相统一,引导、推动、规范、保障相关革新,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八、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一条:“制定地方性规则应当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加入的立法事情花样。”
九、将第二章“立规则划、计划与规则案起草”改为第二章“立规则划、计划”和第三章“规则案起草”,第二章包罗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
十、将第十条第一款改为第十二条,修改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体例立规则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凭据需要体例专项立法计划。”
十一、将第十条第二款改为第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体例立规则划和立法计划,应当与国家的立规则划、立法计划相协调,凭据本市经济社会生长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实际情况,统筹部署立法项目。”
增加两款作为第二款、第三款:“体例立规则划和立法计划,应当广泛征集各方意见,科学论证评估。
“立规则划和立法计划可以适时调整。”
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四条:“立规则划项目分为任期内完成制定、修改的规则,条件成熟时制定、修改的规则,以及凭据情况和需要适时制定、修改、废止或者解释的规则。”
十三、将第十一条第一款改为第十五条,修改为:“年度立法计划分为审议、立项论证、调研论证项目,以及凭据需要部署的预案研究、立法后评估项目和规则清理事情。”
十四、将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改为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修改为:“立规则划和立法计划通事后向社会宣布。
“常务委员会有关事情机构卖力督促立规则划和立法计划的落实。”
十五、第三章“规则案起草”包罗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二条;将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移至本章,作为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十六、删除第十四条。
十七、将第十二条改为第十八条,修改为:“立法项目起草前一般应当先进行立项论证。
“立项论证事情由常务委员会主任聚会会议卖力。立法项目由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应当提出立项申请,常务委员会有关事情机构提出立项论证陈诉,由主任聚会会议决定立项、不予立项或者暂缓立项。立法项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的,常务委员会有关事情机构应当提出立项论证陈诉,由主任聚会会议决定立项、不予立项或者暂缓立项。
“立项论证的内容包罗:立法的须要性、可行性、正当性、上位法的执行情况、立法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焦点条款。”
十八、将第十五条改为第二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立法项目的,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起草规则案,常务委员会有关事情机构应当提前加入,对起草事情提出意见。”
十九、将第三章第一节改为第四章,包罗第二十三条至第三十四条;将第三章第二节改为第五章,包罗第三十五条至第五十三条。
二十、将第三十六条改为第四十条,修改为:“列入常务委员会聚会会议议程的规则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聚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各方面意见比力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聚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比力单一或者部门修改的规则案,各方面的意见比力一致,或者遇有紧急情形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聚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二十一、将第三十七条改为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经三次常务委员会聚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的规则案,常务委员会聚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在全体聚会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全体聚会会议或者分组聚会会议进行开端审议。规则案由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常务委员会有关事情机构提出关于立法事情情况的陈诉,印发常务委员会聚会会议。”
二十二、将第三十八条改为第四十二条,修改为:“常务委员会聚会会议第二次审议规则案,在全体聚会会议上听取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规则草案修改情况的陈诉,由全体聚会会议或者分组聚会会议进行审议。
“规则案经过常务委员会聚会会议第二次审议后,法制委员会凭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进行统一审议,提出规则草案三次审议稿和审议结果的陈诉;对重要的差异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的陈诉中予以说明。”
二十三、将第三十九条改为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规则案经过常务委员会聚会会议审议后,法制委员会凭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进行审议,提出表决稿,由主任聚会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聚会会议表决。”
二十四、将第四十条改为第四十四条,修改为:“经两次常务委员会聚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的规则案,常务委员会聚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在全体聚会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全体聚会会议或者分组聚会会议进行审议。规则案由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关于规则草案审议意见的陈诉,提请常务委员会聚会会议审议。
“规则案经过常务委员会聚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后,法制委员会凭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进行统一审议,提出规则草案二次审议稿和审议结果的陈诉;经常务委员会聚会会议审议后,法制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表决稿,由主任聚会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聚会会议表决。”
二十五、将第四十一条改为第四十五条,修改为:“经一次常务委员会聚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的规则案,在全体聚会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全体聚会会议或者分组聚会会议进行审议。
“规则案经过常务委员会聚会会议审议后,法制委员会凭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进行统一审议,提出表决稿和审议结果的陈诉,由主任聚会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聚会会议表决。”
二十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六条:“列入常务委员会聚会会议议程的规则案由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由副市长或者委托的法制事情机构的卖力人向常务委员会作说明。”
二十七、将第四十二条改为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将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第三十八条第三款合并作为第四十七条第三款,修改为:“法制委员会审议规则案时,应当邀请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聚会会议,发表意见。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规则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聚会会议,发表意见。凭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人说明情况。”
二十八、将第四十四条改为第四十九条,修改为:“经常务委员会三次聚会会议审议后的规则案,仍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由主任聚会会议决定提请以后的常务委员会聚会会议继续审议。”
二十九、将第四十七条改为第五十二条,修改为:“列入常务委员会聚会会议审议的规则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规则的须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弃捐审议已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聚会会议议程审议的,主任聚会会议可以决定终止审议,并向常务委员会陈诉;须要时,主任聚会会议也可以决定延期审议。”
三十、将第四章改为第六章,包罗第五十四条至第五十九条。
三十一、将第三章第三节改为第七章,包罗第六十条至第七十四条;将第六十四条改为第六十六条。
三十二、将第五十条改为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对于拟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聚会会议审议的规则案,常务委员会有关事情机构应当集中组织市人大代表征询、反映区、乡镇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可以适时组织代表研读讨论,征求代表的意见。”
三十三、将第五十三条改为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规则通事后,规则文本以及宣布的通告、草案说明、审议结果的陈诉等,应当实时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站和《PA视讯日报》等媒体上刊登。”
三十四、将第五十五条改为第六十七条,修改为:“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事情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地方性规则或者规则中有关划定进行立法后评估,每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内应当对各自所属领域的地方性规则开展总体评估,需要制定、修改的,提出纳入立规则划、立法计划的意见建议。”
三十五、将第五十六条改为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肩负规则清理事情的常务委员会事情机构应当凭据执法、行政规则制定、修改和废止的情况,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事情要求,对不切合上位规则定或者不适应革新生长需要的规则进行全面或者专项清理,提出处置惩罚意见。”
三十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九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规则性决定,适用本条例的有关划定。
“常务委员会凭据本条例制定相关事情规程。”
三十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凭据京津冀协同生长需要,与天津市、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建设区域协同立法事情机制,协同地方性规则制定及其他立法相关事情。”
三十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一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与市人民政府建设立法项目会商机制,起草单元、政府法制事情机构、常务委员会有关事情机构配合加入,就主要制度措施、分歧意见和事情进度进行会商。
“重要立法项目,可以组建起草专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有关卖力人配合召集,协调整决重要问题。”
三十九、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二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凭据实际需要设立下层立法联系点,深入听取下层群众和有关方面对规则草案和立法事情等的意见。”
四十、将第五十七条第二款改为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修改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事情机构增强立法宣传事情,通过多种形式宣布立法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事情机构应当依托常务委员会网站和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宣布相关立法资料、规则草案果真征求意见情况、规则草案审议意见等信息。”
四十一、将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改为第七十四条,修改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凭据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要求,增强立法事情队伍建设,组织培训立法人员,推进立法人才队伍的专业化。”
四十二、对部门条文作以下修改:
(一)第一条“凭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立法法”改为“凭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二)将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中的阿拉伯数字,改为相应的汉字。
(三)将第二十一条中的“本章第二节”改为“第五章”。
(四)将第二十五条中的“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的陈诉和规则草案修改稿”改为“向主席团提出规则草案修改稿和审议结果的陈诉”。
(五)将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的“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事情机构研究”改为“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中的“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事情机构研究时”改为“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时”。
(六)将第三十三条中的“常务委员会有关事情机构应当在常务委员会聚会会议后将规则草案及其起草、修改说明等向社会宣布”改为“应当在常务委员会聚会会议后将规则草案及其起草、修改说明等向社会宣布”。
(七)将第四十六条中的“规则草案表决稿及其修正案”改为“规则草案表决稿或者修正案”。
(八)在第五十九条“市人民政府”后增加“市监察委员会”。
(九)将第五十四条中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有关划定”改为“适用本条例有关划定”。
本决定自宣布之日起施行。
《PA视讯市制定地方性规则条例》凭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宣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