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颁布《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治理划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自宣布之日起施行。为便于有关单元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事情,现解读如下:
凭据国办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当前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事情需要,我部组织开展了“与行政处罚法不相符清理”和“不合理罚款划定清理”事情。凭据清理结果,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治理划定》中宁静风险较小、危害结果不严重的违法情形的罚款予以适当降低;对随车携带证件等可以通过信息化羁系手段、优化政府治理与服务职能解决的事项,不再设置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