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京津冀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考核治理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考核治理措施》共五章二十八条,主要内容为: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考核治理措施》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工具及相关部门职责等。第二章授权签字人条件,主要划定了授权签字人的基本条件、同等能力条件、任职要求等。第三章授权签字人治理,主要划定了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确认要求、授权签字人从业要求、签发陈诉要求、应肩负的相关责任等。第四章授权签字人考核,主要划定了授权签字人考核种类、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核要求、考核结果处置惩罚以及禁止行为等。第五章附则,主要划定了授权签字人考核不收取用度、解释权等。
2.《考核治理措施》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一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治理措施》(2015年4月9日国家质量监视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宣布,凭据2021年4月2日《国家市场监视治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改)。二是《检验检测机构监视治理措施》(2021年4月8日国家市场监视治理总局令第39号宣布)。三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23年5月30日国家市场监视治理总局通告第21号宣布)以及特殊行业和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评审增补要求。
3.对授权签字人的治理有哪些要求?
答:授权签字人应在授权技术能力规模内签发检验检测陈诉,授权签字人应有检验检测机构授权和资格确认纪录,不得设置授权签字人的署理人,且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换时,应当向资质认定部门申请治理变换手续。
4.现场集中考核是所有授权签字人都要加入吗?
答:每年京津冀三地省级市场羁系部门进行会商,凭据羁系中发现的风险隐患选取部门问题多发的检验检测领域,对授权签字人组织现场集中考核。以人员变换形式申请获批的授权签字人,原则上均应加入现场集中考核。
5.授权签字人日常治理考核内容有哪些?
答: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执法、行政规则等文件的熟悉情况;对所肩负签字领域的检验检测技术、相应尺度或者技术规范熟悉情况;对检验检测陈诉签发职责、规模、审核法式熟悉情况;对检验检测结果作出评价判断的能力,通过培训等要领连续保持能力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