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配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三条划定,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团体林权制度革新方案》等有关要求,为规范在本市规模内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的体例、批准、实施、监测评价和监视治理等运动,提高森林经营方案的体例质量和实施效果,推动建设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经营治理制度,有效促进森林资源的培育、掩护和利用,PA视讯市园林绿化局起草了《PA视讯市森林经营方案治理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治理措施》)。
二、主要内容
《治理措施》分总则、方案体例与批准、方案实施与监测评价、附则共4章24条。
(一)总则
共6条,主要对《治理措施》实施的目的依据、适用规模、职责分工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并论述了森林经营、森林经营计划、森林经营方案的看法、作用和关系。《治理措施》明确将森林经营方案作为体例森林采伐限额、审批林木采伐、审查作业设计、部署林业投资和项目、组织实施监视治理等的重要依据。
(二)方案体例与批准
包罗11条。主要对森林经营方案体例的单元、法式、要求、内容、结果等进行了明确。《治理措施》划定森林经营方案体例应以培育康健、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坚持生态优先、分类经营,实施全周期、近自然森林经营。编案法式包罗资料收集、外业视察、数据库更新与资源数据统计、分析评价、文本体例、征求意见等,可凭据实际情况对森林经营方案进行修编和调整。
(三)方案实施与监测评价
包罗5条,主要对森林经营方案的组织实施、监测评价、监视治理、归档内容等方面进行了明确。《治理措施》要求市、区园林绿化部门应当增强森林经营方案体例、批准、实施、监测、评价等全历程的治理。编案单元应当凭据森林经营方案部署年度经营任务,制定年度作业设计,做好档案治理。
(四)附则
包罗2条,主要对解释权、施行期限进行了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