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布指引》对广告主划定了哪些主体责任?
化妆品广告的广告主是广告运动的提倡者,一般是指化妆品的生产或者经营者,是直接受益者,应对广告内容的正当性卖力。化妆品广告主应具备化妆品生产经营的主体资质,生产或者经营的化妆品应经过注册或者存案,广告中涉及化妆品功效、宁静等相关宣传应与其产物注册或者存案资料以及功效宣称依据摘要的相关内容相切合。
二、《宣布指引》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宣布者划定了哪些主体责任?
广告经营者、广告宣布者是指为广告主设计、制作、署理、宣布化妆品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建设健全广告业务承接挂号、审核、档案治理制度,强化广告宣布前的审核把关,确保广告内容真实正当。
三、《宣布指引》对广告代言人划定了哪些主体责任?
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化妆品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广告代言人应年满10周岁,仅能为使用过的化妆品作推荐、证明。为儿童或者异性用化妆品代言时,应由广告代言人的近亲属充实、合理使用该化妆品。
四、如果宣布虚假违法化妆品广告,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宣布者和广告代言人需要划分肩负哪些执法责任?
凭据《广告法》等执法划定,宣布虚假违法化妆品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宣布者和广告代言人应肩负相应的被没收广告用度、罚款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宣布虚假化妆品广告还可能肩负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肩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