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宣布指引》的须要性是什么?
一是引导广告行业、化妆品行业规范康健生长。二是落实上位法要求,细化操作尺度,确保功效宣称有章可循。三是停止虚假宣传、“容貌焦虑”等广告乱象,规范市场秩序。四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切实掩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二、《宣布指引》制定所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一是正当合规。落实《广告法》《化妆品监视治理条例》等划定,明确广告宣布主体资质、内容等要求,确保广告运动正当。二是真实准确。要求广告内容真实,不得虚假夸大,功效等信息表述准确,引证内容讲明出处。三是正向引导。以社会主义焦点价值观为导向,杜绝低俗、“容貌焦虑”等不良内容,营造向上向善的广告市场情况。
三、《宣布指引》包罗哪些内容?
一是明确化妆品广告应正当合规、导向正确,不得有低俗、虚假等内容。二是规范功效宣传,化妆品应注册或者存案,广告内容要与注册、存案相符。三是禁止宣布未经注册、存案等化妆品的广告,不得含医疗用语、制造“容貌焦虑”等内容。四是儿童化妆品广告按年龄限制功效,禁标“食品级”,规范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的使用,全方位保障消费者正当权益。
四、《宣布指引》相较于《广告法》对化妆品广告增加了哪些特殊要求?
《宣布指引》在遵守《广告法》的基础上,对化妆品广告内容作出了更具针对性和细化的限制性划定。一是在功效宣传方面,涉及功效、宁静等相关宣传应与其产物注册或者存案资料以及功效宣称依据摘要的相关内容相符,普通化妆品不得宣称特殊化妆品功效。二是牙膏广告未按尺度进行功效评价,不得宣传防龋、抑牙菌斑等特定功效。
五、宣布儿童化妆品广告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是明确适用年龄为12周岁以下(含12周岁),0-3周岁(含3周岁)仅可宣传清洁、保湿等6类功效,3-12周岁(含12周岁)可增加卸妆等4类功效,禁宣传祛斑美白等不适用功效。二是禁标“食品级”“可食用”等易致误食内容,勿将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与质量认证等挂钩。三是非儿童化妆品禁止宣称适用于12周岁以下(含12周岁)或者体现含儿童人群。四是广告代言人应满10周岁且使用过该化妆品,儿童化妆品的代言应由广告代言人的近亲属合理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