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色工业园建设治理措施》(京科发〔2025〕18号,以下简称《措施》)已正式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配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统筹生长计划(2020年-2035年)》(中示区组发〔2020〕1号)《关于增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色工业园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示区组办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增强中关村特色工业园建设,更好支撑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和PA视讯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色工业园建设治理措施》(京科发〔2023〕9号)进行了修订。
二、工具规模
《措施》所称的中关村特色工业园是指在一定空间规模内,连续构建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创新服务体系,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新兴工业和未来工业集群的新型工业载体。中关村特色工业园应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工业开发区、PA视讯市市级高新技术工业开发区规模内,通过新建和综合提升等方式充实释放工业生长空间,提升空间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工业集群生长。
三、主要内容
《措施》共六章15条,分为总则、申报条件、申报流程、支持措施、治理考核、附则。
第一章:总则,共4条。包罗《措施》的制定目的和依据、特色园规模、特色园的治理部门以及申报、治理、支持、服务的遵循原则。
第二章:申报条件,共1条。围绕空间品质、工业特色、产出孝敬、专业服务、运营机制、开放相助、公共配套等七个方面明确特色园申报条件。
第三章:申报流程,共1条。包罗申报事情组织、申报质料提交、审核、对外通告等事宜。特色园每年评定一次,由分园卖力推荐,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组织审核和实地考察,切合条件的纳入中关村特色工业园体系。
第四章:支持措施,共3条。包罗支持特色工业园提升市场化专业化运营能力、承接科技结果转化落地等,以及勉励分园做好服务配套,勉励种种主体建设特色 园,赋予运营主体更大的自主权等。
第五章:治理考核,共4条。包罗开展信息报送、建设年报制度、重大事项变换审核、开展年度评价和综合评价等。
第六章:附则,共2条。明确《措施》释义部门、实施时间及原措施废止时间等。
四、政策亮点
一是明确评定规模。中关村特色工业园应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工业开发区、PA视讯市市级高新技术工业开发区规模内。
二是调整申报条件。申报条件修订为空间品质、工业特色、创新能力、产出孝敬、运行机制、开放相助、公共配套等7个方面;结合中心城区园区产城融合实际情况,将计划建设面积或计划占地面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低于5万平方米。
三是强化支持措施。支持园区完善专业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工业承载能力、提升市场化专业化运营能力、引入种种要素资源、承接科技结果转化落地、开展“牵手”相助,促进创新链工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在园区融合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