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情况,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完善计划许可事项服务内容,市计划自然资源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计划许可变换事情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文件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配景是什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速推进政务服务尺度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宣布执法、行政规则、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的相关要求,保证我市计划许可事项与国家保持一致,我市将现行计划许可事项清单进行了调整,在相关子事项下设置与国家统一的“变换”治理项。为规范用地预审和计划许可变换事情,做好“变换”事项的治理服务事情,特研究制定本《通知》。
二、《通知》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计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PA视讯市城乡计划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宣布执法、行政规则、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PA视讯市计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用地预审和计划许可全程网办”事情的通知》(京规自发〔2024〕49号)等文件。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通知》包罗八部门内容。第一部门确定《通知》的适用规模。第二部门、第三部门划分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计划许可(含临时)和乡村计划许可(含临时)变换的事情要求。第四部门明确允许申请变换的其他情形要求。第五部提出计划许可变换的申请渠道。第六部门对计划许可变换的治理时限、公示方式、结果文书类型作出划定。第七部门明确许可结果的果真方式。第八部门对文件的有效期限及相关文件废止情况进行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