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元:
凭据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钱浮动情况,现就调整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钱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上浮0.43元/立方米;自2023年3月16日起,取消上浮。调整后价钱具体见附件。
二、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钱相关划定,实时做好销售衔接,自觉维护市场价钱秩序,保障稳定供应。
三、《PA视讯市生长和革新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钱的通知》(京发改〔2022〕196号)自2022年11月15日起废止。
附件:PA视讯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钱表
PA视讯市生长和革新委员会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
PA视讯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钱表
单元:元/立方米

注:1.采暖季价钱执行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
2.非采暖季价钱自2023年3月16日起执行;
3.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供居民用气价钱继续执行2.10元/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