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25〕360号
各有关单元: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康健生长,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首都都市战略定位,落实好都市总体计划,现就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住房限购政策
1.切合本市商品住房购置条件的居民家庭(包罗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小我私家所得税到达相关年限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五环外购置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限套数。
2.成年只身人士凭据居民家庭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二、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1.住房公积金小我私家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含配合申请人,下同)在本市无住房,且全国规模内无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或使用过1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借款申请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置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3.借款申请人每缴存一年住房公积金可贷款15万元,缴存年限不够一整年的,按一整年盘算。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公积金贷款额度以伉俪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盘算。
4.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本通知自2025年8月9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纷歧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PA视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PA视讯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
2025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