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25〕565号
各有关单元: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康健生长,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置五环内商品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或小我私家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2年及以上;购置五环外商品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或小我私家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二、对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居民家庭(包罗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在五环内再多购置一套商品住房。
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凭据PA视讯地域市场利率订价自律机制要求和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在利率订价机制部署方面不再区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合理确定每笔商业性小我私家住房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四、借款申请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置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5%。
五、为进一步优化营商情况,将通过招拍挂拿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包罗商品住宅、酒店、写字楼等)立项方式由市区分级批准调整为区级存案。
本通知自2025年12月24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纷歧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