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管企业: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事情要求,进一步完善市管企业土地衡宇资产分类治理体系,提升市管企业存量空间资源经营治理质量与效益,现将进一步规范市管企业京内土地衡宇资产处置和衡宇出租治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规模
市管企业及其所属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治理的事业单元(以下简称“企业”)京内土地衡宇资产处置、衡宇出租及对外相助经营治理均应凭据本通知要求执行。
二、总体要求
落实PA视讯都市总体计划要求,服务“四其中心”功效建设,引导国有企业空间资源优先承载高精尖工业、文化创意及现代服务业,推动企业实现转型升级;充实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国有企业土地衡宇高效利用和经营模式,提升土地衡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生长;完善分类分层羁系模式,实现政府对国有企业土地资源利用的引导和调控,并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积极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勉励将存量零散空间资源用于便民服务、康健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围绕“七有”要求、“五性”需求,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土地衡宇资产处置
(一)土地衡宇资产处置是指土地再利用以及土地衡宇转让,包罗股权转让、合资相助和作价入股等情形导致国有企业失去土地衡宇资产控制力的行为。
(二)市管企业卖力审批本企业及所属各级企业土地衡宇资产处置事项。其中,独立宗地面积凌驾5000平方米的,须在实施前上报市国资委;独立宗地面积凌驾10000平方米或涉及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须在实施前报经市国资委上报市政府。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应凭据《PA视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21〕10号)等有关政策执行。
上述独立宗地是指土地使用者唯一且界线清楚的土地。
(三)存量土地再利用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须凭据本市土地治理相关划定履行审批法式。
(四)由市、区政府主导的棚户区革新、老旧小区革新、市政设施建设、土地一级开发、土地征收以及收储等行为涉及占用企业土地衡宇的,由企业凭据政府有关划定执行。
(五)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且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条约或相关文件中无限制性处置条款的,可由企业凭据相关划定执行。
四、衡宇出租及对外相助经营治理
(一)市管企业应当凭据新版《PA视讯市新增工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等划定规范衡宇出租及对外相助经营治理,新增出租项目的经营业态必须切合相关要求。
(二)企业将持有的衡宇或通过相助经营、非果真协议等方式取得使用权和支配权的其他企业衡宇进行出租或寻求相助经营方,衡宇面积凌驾1000平方米或租期内平均年租金底价凌驾100万元的,均应通过实施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产权交易机构以果真招租的方式广泛征集承租人,对外相助经营项目也可在首都建设报、国资京京等媒体通过果真招标的方式广泛征集相助经营方,充实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保证国有资产经营交易果真透明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切合以下情形的衡宇出租项目,也可接纳非果真协议方式进行:
1.同一市管企业所属企业之间出租衡宇的;
2.各级党政机关、肩负行政职能或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元以及在民政部门挂号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承租并实际使用的;
3.涉及国家部委、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在京落地的重大项目,相关文件明确需租用衡宇的;
4.对于经市国资委批准的主业包罗“商贸服务”的市管企业,其所属大型百货、购物中心以及农贸市场等开展专业零售及批发业务涉及出租,市管企业自行制定出租规则的。
(四)衡宇果真招租原则上应接纳网上竞价方式遴选承租方。对于孵化器、加速器等科创园区、文创园区或存在特定招商需要等不宜以最高报价确定承租方、须综合考量承租方情况的,经市管企业审批后,可接纳综合评议方式。企业应确保交易历程果真透明,防止利益输送,评议指标应综合考虑地均产值、属地税收孝敬、承租方信用状况等因素。
(五)用于聚会会议会展、举办运动、施工占用等临时性用途且同一承租方年度累计租赁期限不凌驾6个月的,可由企业履行内部决策法式后自行出租。
(六)衡宇租期原则上不凌驾5年。对于因承租方革新装修投入资金较大等情形,经市管企业审批后,可适当延长租期,延恒久原则上不凌驾5年,并应在相关协议中明确约定租金调整原则、终止条款、添附物处置惩罚、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严格控制经营风险。
五、事情要求
(一)完善制度体系。市管企业应当实时梳理本企业土地衡宇治理制度及相关事情流程,严格凭据相关文件要求完善本企业土地衡宇治理制度。积极与属地政府建设相同对接渠道,研究体例土地衡宇资产利用方案。建设健全对土地利用、衡宇出租及对外相助经营相关业务的考核体系,科学设计考核指标,层层传导落实考核责任,不停提升土地衡宇利用效益。
(二)强化基础治理。市管企业应当健全土地衡宇基础治理台账,实时动态掌握相关数据,优化治理流程,着重提升信息化水平,有条件的应当建设土地衡宇资源信息化治理系统。高度重视土地衡宇确权事情,凭据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完善土地衡宇的权属手续。全面掌握所属企业代征、代建和未按计划用途建设的土地情况,对于未移交的土地、衡宇,各市管企业要增强统筹治理。
(三)增强监视检查。市管企业应当增强对所属企业土地衡宇资产处置、衡宇出租及对外相助经营治理的监视检查,增强执法合规、审计监视、纪检监察等事情联动,每年将相关情况形成年度陈诉报市国资委。市国资委将适时开展监视检查,各市管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实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市国资委。涉及违规违纪的,市国资委将凭据有关划定进行严肃追责。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京内土地衡宇资产处置和衡宇出租对外相助经营治理的通知》(京国资发〔2018〕21号)同步废止。
市国资委
2022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