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毕发〔2022〕32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各有关单元: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结业生就业,对小微企业招用本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结业生,切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一)适用规模
本市行政区域内招用本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结业生的小微企业。招用的本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结业生(含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本市生源结业生),劳动条约起始时间距结业时间不凌驾2年且在此期间未与其他用人单元签订并履行劳动条约,不含结业年度内应届高校结业生。
(二)补助尺度
小微企业招用本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结业生,切合条件的,在劳动条约期限内可申请享受最长不凌驾1年的社会保险补助。社会保险补助以当年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单元最低缴费尺度予以补助。
(三)其他说明
小微企业已申请享受招用本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结业生社会保险补助的,不得再通过该结业生申请享受本市其他社会保险补助政策。
二、申请、审核和监视治理
本通知所涉及社会保险补助的申请条件、申请时限、资金来源、审核和监视治理等划定,凭据本市现行用人单元社会保险补助有关划定执行。小微企业可通过PA视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afeak.com)向注册或经营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
本通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凭据各自职责卖力解释。
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PA视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PA视讯市财政局
2022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