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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视讯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园区高质量生长支持资金治理措施(试行)》的通知_规范性文件_首都之窗_PA视讯_PA视讯在线百家乐_PLAYACE官网
政务果真 > 政策服务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国有资产羁系/宏观经济
  2. [发文机构] PA视讯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治理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元]
  4. [实施日期] 2022-06-16
  5. [成文日期] 2022-06-10
  6. [发文字号] 京科发〔2022〕7号
  7. [废止日期]
  8. [宣布日期] 2022-06-16
  9. [有效性] 否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2年 第35期(总第767期)

PA视讯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园区高质量生长支持资金治理措施(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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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科发〔2022〕7号

各有关单元: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园区高质量生长支持资金治理措施(试行)》,已经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2022年第6次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PA视讯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治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0日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园区高质量生长支持资金治理措施(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工业开发区高质量生长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十四五”时期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生长建设计划》(中示区组发〔2021〕1号),进一步规范支持资金的治理和使用,推进中关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先行先试革新,促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一区多园统筹生长,有力支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和创新高地建设,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支持资金由市级财政资金部署,从PA视讯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专项资金中列支,凭据年度预算进行使用。

  第三条  本措施支持资金的治理和使用遵循果真透明、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本措施支持工具为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规模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创业服务机构、园区投资建设或运营单元等创新主体。切合支持条件的注册在PA视讯市其他区域的创新主体参照执行。

  第二章  支持内容及尺度

  第一节  支持建设高品质工业承载空间

  第五条  支持高品质科技园区建设。围绕中关村示范区分园主导工业定位,增强园区工业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提升园区智慧化服务治理水平,打造特色鲜明、功效完备、配套完善的工业承载空间,促进园区高端化、专业化、集约化生长。

  (一)支持内容

  1.工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园区围绕特色工业,自建、引进或与园区内企业共建高精尖工业协同创新平台、共享实验室、中试生产线等工业服务设施,为园区内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研发、设计、测试、检验、中试等专业化服务。

  2.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园区新建或升级共享展厅、路演厅、高品质公共交流空间、政务服务站点等公共服务设施,不停提升园区公共服务能力。

  3.智能化升级革新。支持园区加速盘算中心、算力中心、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设施建设,更好满足入驻企业对信息服务的需求。支持接纳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园区大脑、数字孪生园区,不停提升园区运营治理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二)支持条件

  1.园区切合所在区功效定位和计划要求,用地手续正当合规,属于市区重点建设生长的园区。所在区需在空间、土地、资金、人才等方面给予配套支持政策。

  2.园区生长建设计划明确,工业定位清晰,区位优势明显,具备一定的空间规模和工业承载能力。

  3.项目建设内容清晰、目标合理,能够形成良好的工业生态,发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具有较强的示范、刊行动用。

  4.项目申报单元具有一定的投资建设能力或专业服务能力,建设较为完善的运行机制,治理制度健全。

  5.独角兽集聚区项目,所在区已确立建设,并出台专项培育政策;重点引入创新能力强、生长速度快、引领和支撑高精尖工业生长的独角兽企业。

  6.中关村前沿技术创新中心项目,应由市区联合确立建设,重点引入所属分园重点工业领域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前沿技术企业。

  (三)支持方式及金额

  接纳事前补助方式给予支持,支持周期一般不凌驾3年,凭据不凌驾项目总投资额5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凌驾5000万元的资金支持。第一年给予不凌驾2000万元资金支持,第二、三年凭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每年给予不凌驾1500万元资金支持。项目总投资额包罗设施购置或租赁费、质料购置费、空间革新费、衡宇租赁费、运营治理费、服务外协费、人员用度、信息系统建设费、贷款利息等。

  第六条  支持革新提升存量空间。支持合理开发利用存量空间资源,优化调整低效空间资源,通过“腾笼换鸟”等方式进行革新提升,打造集中连片的科技工业园区。

  (一)支持内容

  1.支持种种园区、楼宇、厂房等的权属方通过改建、扩建等方式,开展存量空间革新,开发利用闲置、低效空间资源,提升空间综合功效和利用水平。

  2.支持市区两级平台公司通过收购、回购、并购重组、整体承租等方式,对存量空间资源进行统一计划、统一革新、统一运营,促进空间规模化、集约化利用。

  3.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加入存量空间盘活利用的设计、革新、运营等。

  (二)支持条件

  1.存量空间应切合所在区工业结构和计划要求,革新、改建手续正当合规。

  2.存量空间应有明确的革新、利用计划或方案,革新后的空间应主要用于承接企业创新、工业生长等。

  3.项目应为近2年内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4.项目申报单元应为存量空间革新提升的投资主体,运营治理规范、财政制度健全。

  (三)支持方式及金额

  接纳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综合评估项目建设计划、资金投入、功效结构、使用效益等情况,凭据近2年革新实际投入30%的比例,给予不凌驾10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资金用于空间的连续升级革新、完善配套设施、搭建专业平台以及开展运营服务等。

  第二节  支持建设高能级创新创业载体

  第七条  支持建设标杆型孵化器。

  (一)支持内容

  1.支持创业服务机构在中关村示范区各分园建设和培育标杆型孵化器,促进一流孵化人才牵头组建专业化团队,搭建开放式的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开展高水平的创业领导、早期投资、资源对接等专业化服务,建设与国际接轨的孵化运营机制,树立旗帜标杆,引领孵化模式厘革,发动园区创新创业生态不停优化提升。

  2.支持创业服务机构培育优秀硬科技企业,重点促进中心城区的机构引入顶尖科技人才和创业项目,重点促进平原新城的机构承接科技结果转化和工业化项目落地,支撑园区高质量生长。

  (二)支持条件

  1.申报建设标杆型孵化器支持的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1)拥有高水平的运营团队。由海内外优秀孵化人才团队牵头设立,焦点成员具有跨国公司、龙头企业、投融资机构等事情经历及项目治理、供应链治理等从业经验。

  (2)建设市场化运营机制。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在人员聘用、薪酬制定、经营治理、投资决策等方面具有充实的自主权。

  (3)开展专业化服务。搭建开放共享的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提供技术研发、看法验证、小试中试、检验检测等服务。与领军企业、高校院所、服务机构等紧密相助,开展高水平的创业领导、早期投资、工业链供应链对接、国际化生长等服务,相关服务能力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对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的要求。

  (4)具有显著孵化效能。已培育或储蓄优质硬科技创业企业和团队不少于10家(个),能够推动企业“升规升强”,能够发动相关领域创新资源集聚,促进园区创新创业情况优化提升。

  2.申报培育优秀硬科技企业支持的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当年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金种子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等不少于5家,孵化服务成效突出。

  (三)支持方式及金额

  1.接纳事前补助方式,凭据标杆型孵化器建设生长情况,分为引领类、培育类给予支持,支持周期一般不凌驾3年,支持总金额不凌驾2000万元。第一年划分给予不凌驾1000万元、200万元资金支持,第二、三年凭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每年划分给予不凌驾500万元、1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资金用于专业服务能力建设、专业孵化人才激励、资源对接运动举办等。

  2.接纳后补助方式,凭据创业服务机构(不含处于标杆型孵化器支持期内的单元)当年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金种子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等的数量及孵化服务成效,择优给予不凌驾50万元支持,支持资金用于提升孵化服务能力。

  第八条  支持建设一流大学科技园。

  (一)支持内容

  支持大学科技园增强与大学的联系,完善运营机制,增强团队建设,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推动大学科技结果转化,加速培育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和企业,支撑未来工业生长。

  (二)支持条件

  1.紧密依托大学设立,与大学联系紧密,作为大学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科技结果转化、创新创业相助的重要载体。

  2.运营团队专业化、市场化水平高,在结果转化项目挖掘与培育、创新创业领导、技术看法验证、投融资服务、工业资源对接、促进产学研相助和校内资源开放等方面能力突出。

  3.具有一定规模的空间载体,入驻一定数量的科技结果转化项目和企业,发动相关专业服务机构和上下游企业汇聚,具有较高的工业聚集度,形成良好的工业创新生态。

  4.连续培育出未来工业领域的企业,并在周边实现落地,有效支撑所在分园工业生长。

  (三)支持方式及金额

  接纳事前补助方式给予支持,支持周期一般不凌驾3年,凭据不凌驾项目总投资额3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凌驾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第一年给予不凌驾1000万元资金支持,第二、三年凭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每年给予不凌驾1000万元资金支持。项目总投资额包罗设施购置或租赁费、质料购置费、空间革新费、衡宇租赁费、运营治理费、服务外协费、人员用度、信息系统建设费、贷款利息等。

  第三节  支持培育高质量工业生态

  第九条  支持专业化园区运营服务机构生长。

  (一)支持内容

  支持专业化机构加入园区运营服务,不停提升园区的市场化、专业化运营治理和服务水平。支持运营服务机构创新运营机制,建设灵活高效的人才引进、薪酬激励等机制,建设专业化运营团队,提升市场化运作水平,开展园区治理、工业促进、招商服务等事情,广泛引入工业要素资源,有效提升园区主导工业生长效能。

  (二)支持条件

  1.运营服务机构应聚焦中关村示范区分园主导工业提供专业服务,服务团队中有较高比例的行业专业配景人员。

  2.运营服务机构应与所在区政府、分园治理机构或其他相关职能单元签订相助协议、明确绩效目标,或由市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引入设立,或由区政府以股权投资方式出资入股。

  3.运营服务机构应构建完善的治理制度、运营机制和激励机制,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成效显著。

  (三)支持方式及金额

  接纳事前补助方式给予支持,支持周期一般不凌驾3年,凭据不凌驾项目总投资额5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凌驾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第一年给予不凌驾1000万元资金支持,第二、三年凭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每年给予不凌驾1000万元资金支持。项目总投资额包罗设施购置或租赁费、质料购置费、空间革新费、衡宇租赁费、运营治理费、服务外协费、人员用度、信息系统建设费、运动组织费、聚会会议费、专家咨询费、印刷费、贷款利息等。

  第十条  支持企业在园区落地生长。

  (一)支持内容

  支持企业凭据中关村示范区分园主导工业定位,入驻分园开展新技术、新产物研发及生产等运动。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不停提升企业规模和竞争力,支撑分园主导工业集群生长,发动提升分园工业集聚度。

  (二)支持条件

  1.企业切合所在中关村示范区分园主导工业定位,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址均在同一分园规模内,所在分园需在空间、土地、资金、人才、政策等方面给予落地企业配套支持。

  2.企业掌握要害焦点技术,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实力,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具有较好的生长潜力。

  3.对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获得省市级以上(含)科技创新大赛奖项的企业,以及由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等项目科技结果转化形成的企业等优先给予支持。

  (三)支持方式及金额

  接纳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综合评价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经济社会孝敬、未来生长潜力等情况,给予不凌驾2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支持资金用于企业开展后续技术研发、工业化落地等。

  第十一条  支持园区开展创新交流相助。

  (一)支持内容

  支持园区开发建设或运营治理单元主办或承办种种论坛聚会会议、展览展示、赛事路演等运动,搭建交流相助、宣传推介、资源对接、业务协作的平台,不停提升“中关村”品牌影响力,吸引发动种种创新资源要素在园区落地生长。

  (二)支持条件

  1.运动应与园区主导工业相关,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批准、授权、存案等相关手续完备。

  2.运动应制定组织实施方案,参会单元、参会人数应到达一定规模,应有知名专家学者、投资机构、企业等加入。

  3.运动组织制度和事情机制完善,市场化、专业化水平较高。

  (三)支持方式及金额

  接纳事前补助方式给予支持,每项运动支持金额不凌驾200万元。支持资金主要用于运动组织、设备设施购置或租赁、园地租赁、宣传、聚会会议服务、人员、印刷、服务外协等相关用度。

  第三章  项目申报与审核

  第十二条  本措施支持资金申报流程接纳果真征集、定向组织等方式。其中,定向组织项目由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凭据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重点任务,遴选、组织相关单元申报,并经论证研究后确定支持项目。果真征集项目主要包罗以下环节:

  (一)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

  申报单元凭据当年度申报通知相关要求,通过PA视讯市科技计划综合治理平台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

  (二)分园推荐

  中关村示范区各分园治理机构对申报单元的质料进行初审,综合考虑项目立项须要性和可行性、对分园生长建设的支撑刊行动用等情况,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并对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把关,对资金配套、政策支持、资金羁系和企业服务等作出允许。

  (三)评审立项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组织专家对分园推荐项目开展评审,凭据评审意见研究确定支持方案。

  (四)结果公示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将拟支持项目名单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涉密及执法规则另有划定不宜果真的除外),公示期为5个事情日。

  (五)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与项目肩负单元签订立项协议(非条约项目除外)。其中事前补助项目还需签订项目任务书,明确项目实施内容和绩效目标等。

  (六)资金拨付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凭据相关划定拨付支持资金,并依据协议、任务书增强对项目的治理。

  (七)项目验收

  对于事前补助项目,应在项目实施期满后3个月内完成验收事情。项目变换、延期、终止等事项依据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有关划定执行。

  第十三条  增强项目审核,同一申报单元同一内容的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财政资金支持,本措施不再重复支持。

  第十四条  申报项目(任务)评审前,申报主体在PA视讯市科技计划治理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系统、科技部科研诚信治理信息系统、“信用中国”等平台,处于科研失信行为惩戒期内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联合惩戒的,取消申报资格。在拨付支持资金前,如肩负单元已经吊销、注销,或注册地迁出本市行政区域,或肩负单元和相关人员因失信被惩戒的,不再予以支持。

  第四章  绩效治理与监视

  第十五条 增强预算绩效治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肩负单元应当凭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治理的要求,建设健全绩效治理事情机制,强化绩效治理责任约束,按划定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评价或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相关结果将作为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项目申报实行诚信允许制。申报单元须提交诚信允许书,允许提交的质料真实、有效、完整,切合诚信相关要求,并肩负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  肩负单元应增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治理,建设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配合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做好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视、检查、审计等。

  第十八条  肩负单元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金支持,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将视情节轻重接纳终止项目执行、追回已拨项目资金、取消项目肩负者一定期限内项目申报资格等措施。

  第十九条  肩负单元及相关人员存在失信行为的,凭据相关划定,在信用系统中作不良信用纪录,并视情况将有关信息上传“信用中国”及科研诚信治理信息系统。对于违反财经执法规则的行为,凭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相关划定处置惩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惩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措施由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卖力解释。

  第二十一条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原有关文件与本措施纷歧致的,以本措施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生长支持资金治理措施〉的通知》(中科园发〔2019〕19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生长支持资金治理措施〉实施细则(试行)》(中科园发〔2019〕2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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