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发改〔2020〕1082号
各区生长革新委、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税务局、残联:
现将国家生长和革新委员会、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钱规〔2019〕2015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优化征收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元部署残疾人就业比例到达1%(含)以上,但未到达1.5%比例的,按划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元部署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划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二)残保金征收尺度上限凭据上一年度本市社会平均人为2倍执行。社会平均人为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宣布的本市全口径城镇单元就业人员平均人为。
(三)用工单元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元就业的,由派遣单元和接受单元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部署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盘算。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增强动态监控。
(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二、规范使用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残保金使用治理相关政策,凭据本市残疾人就业事情的实际需求,优先部署用于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支出项目。
(二)健全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机制,落实用人单元招用残疾人岗位补助和社会保险补助、残疾人学生实习见习补助、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社会保险补助、残疾人自主创业补助、残疾人职业培训补助等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
三、强化监视
(一)对未按比例部署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保金的用人单元,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信用纪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二)市、区财政局、残联按国家划定将上一年残保金收入和残疾人事业支出情况、支持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元按比例部署残疾人就业的情况定期向社会果真,接受社会监视。
四、健全服务
(一)支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为残疾人治理就失业挂号,组织开展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元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资助。鼎力大举推进“互联网+就业服务”,方便残疾人和用人单元多途径治理相关业务。
(二)进一步完善财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残联等部门之间数据的共享机制,定期进行数据交流,开展残疾人就业状况分析。
五、事情要求
市、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体方案》和本市相关划定,凭据各自职责,分工相助、齐抓共管、形成协力。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就业和残保金相关政策的宣传息争读,引导社会各方面正确认识残保金的积极作用,招呼全社会体贴和支持残疾人就业。
特此通知。
PA视讯市生长和革新委员会
PA视讯市财政局
PA视讯市民政局
PA视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PA视讯市税务局
PA视讯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7月20日

